⊙本报记者 李和裕
昨天,深圳公布了今后四年的住房规划,规划期内将建设各类住房59.7万套、建筑面积4700万平方米。
根据《深圳市住房建设规划(2008-2012)》,各类住房中,计划建设商品住房45万套、建筑面积3960万平方米(含旧城旧村改造重建住房面积2000万平方米);建设保障性住房14.7万套、建筑面积740万平方米,包括公共租赁住房(含廉租房)12.4万套、建筑面积610万平方米,经济适用房2.3万套、建筑面积130万平方米。
上述住房建设规模主要是基于深圳“十一五”住房建设规划前期完成情况以及对2008-2012年住房需求的预测,深圳预计今后四年住房合理需求为4000万-5000万平方米,其中商品住房需求为3500万-4200万平方米,保障性住房需求为500万-800万平方米。
同时,深圳规划今后四年新增住房用地供应总量为9平方公里(不含旧城旧村改造用地)。其中,商品住房用地为7.3平方公里,保障性住房用地为1.7平方公里。商品住房用地供应总量中,新批用地4平方公里,利用存量土地3.3平方公里,并且5.2平方公里的商品住房用地应当用于建设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
深圳还表示,规划期内将坚持普通商品住房的主体地位,并积极增加保障性住房供应。包括安排建设的保障性住房套数原则上应达到住房建设套数总量的20%以上,力争2010年基本解决深圳户籍的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并不断拓宽保障性住房来源,如政府直接投资组织建设、鼓励企业投资建设、在部分出让的商品住宅用地上按一定比例配建、在旧城旧区旧村改造中按一定比例配建、各类产业园区建设中相关企业集中配建公寓、宿舍;政府向社会统一购租住房等。
(来源:上海证券报)
搜狐证券声明:本频道资讯内容系转引自合作媒体及合作机构,不代表搜狐证券自身观点与立场,建议投资者对此资讯谨慎判断,据此入市,风险自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