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证监局日前发布公告,揭示了一些机构以“投资、理财、咨询”等名义从事非法证券期货业务活动的五种形式。
这五种形式具体是:
一是部分机构以黄金投资的名义,利用交易软件,自设交易平台,采取放大数十倍的杠杆交易、多空双向交易和强制平仓等机制,吸引投资者从事变相黄金期货交易。
二是部分机构以境外证券期货代理的名义,用低手续费、低保证金等手段招揽客户,非法代理境外证券和期货(商品、外汇、香港恒生指数等期货品种)的经纪、咨询活动。
三是部分机构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广告以及荐股博客、收费QQ等网络渠道,或利用销售炒股软件、私募基金信息等形式进行非法证券投资咨询,收取高额费用。
四是部分机构或不法分子以证券期货投资理财为名,以高额回报为诱饵,采取保底承诺、利润分成等形式代客理财、诈骗投资者钱财。
五是部分机构以公司即将在境内外上市等虚假信息为名,诱骗社会公众购买所谓“原始股”,有的甚至瞄准已经过发审会即将发行上市的公司股票,宣称可以通过网下配售代理申购新股,诱骗投资者的钱财。
浙江证监局重申,任何机构未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不得经营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监管部门将对从事非法证券期货活动的机构和个人进行严厉打击,涉嫌犯罪的,将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责任编辑:陈菁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