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从紧货币政策下,很多中小企业面临资金困局,小额贷款公司也再次跃入人们的视线。记者从有关方面获悉,日前,浙江省人民政府决定在全省开展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在民间资本充裕的温州等地,小额贷款公司的前期准备工作已经展开,7月中旬,温州全市开始部署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而到今年9月至10月,温州首批小额贷款公司将正式开展小额贷款业务,浙江省成为今年5月份央行和银监会发布《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之后首个开展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省份。
发展良机 小额贷款公司并不是一个新生事物,早在2005年底,山西平遥的日升隆和晋源泰作为中国人民银行小额贷款首批试点挂牌,2006年央行在山西、四川、陕西、贵州、内蒙古5个省区开展了小额贷款组织的试点,共成立了7家小额贷款公司。今年5月,在前期试点的基础上,央行和银监会经过充分协商联合发布了《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给予小额贷款公司合法地位。
“根据浙江试点小额贷款公司反映,在从紧货币政策之下,这个以民营经济为主的省份在从紧货币政策之下面临资金困境。”中央财经大学
中国银行业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表示。从紧的货币政策使得企业的资金面明显吃紧,虽然中央规定从紧的货币政策要“有保有压”,但从实际操作来看,其带来的影响还是比较大,在民营企业众多的浙江省,大批中小企业在受到生产成本上升、人民升值、外部融资困难等几方面因素夹击之下,生存和发展正在面临重大挑战。“通过发展大量小额贷款公司能够解决一些问题。”
从另一个角度来看,浙江上马小额贷款公司还有一个原因,即浙江省活跃的民间融资。从紧的货币政策为民间借贷创造了较好的生存条件,在温州等地,民间借贷通过地下钱庄的形式进行,借贷利率甚至高出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数倍。温州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会会长周德文透露,温州民间流动资本高达6000亿元。
“通过小额贷款公司这种正规的渠道,可以吸引一部分民间资本,压缩民间借贷的生存空间。”中国
建设银行研究部高级经理赵庆明表示。他认为,对于一部分民间资本来说,通过小额贷款公司把钱贷出去,比通过地下钱庄这种方式更加安全、更有保障。不过相比地下钱庄的高利率,通过市场化方式决定的小额贷款公司贷款利率明显处于下风,因此小额贷款公司的出现并不能给民间借贷带来实质性的威胁,不过通过这种方式进行疏导,还是值得提倡的。
定位之惑 自诞生之初,小额贷款公司就面临着身份定位的尴尬。从记者掌握的《温州市小额贷款公司试点操作规程》(暂行)(以下简称《操作规程》)来看,温州此次发起的小额贷款公司同样面临着以往小额贷款公司所面临的瓶颈和制约。
《操作规程》在有关小额贷款公司的定位中规定,小额贷款公司是小机构、小客户、小贷款。小额贷款公司严禁非法和变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和非法集资。而小额贷款公司的主发起人应当是管理规范、信用优良、实力雄厚的当地民营骨干企业。其他法人、自然人股东应符合《浙江省小额贷款公司试点暂行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对此,赵庆明认为,“只贷不存”的规定将成为制约小额贷款公司发展的一个瓶颈,“公司的资本金就那么多,而股东的资金实力是有限的,很难满足贷款业务扩张的需求。”
中国社科院金融研究所结构金融研究室主任殷剑峰则表示,以香港为例,信贷机构分创造货币的机构和不创造货币的机构,宏观调控应该控制那些吸收存款的机构,而对于那些拿自有资金房贷的机构来说是不受限制的,民间借贷不会创造货币,因而不会对货币政策造成冲击,有关部门应该给小额贷款公司更为宽松的发展环境和空间。
由于面前横着“只准贷不准存”的高压线,小额贷款公司始终被套着一个“紧箍咒”,这或将打击民间资本参与筹建小额贷款公司的积极性。为此,浙江省在推进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同时明确提出,信誉好的小额贷款公司将推荐改制为村镇银行。郭田勇认为,小额贷款公司在贷款方面积累了一定的经验,如果升级为村镇银行也是水到渠成的事情。而赵庆明则表示,相信大批民间资本会冲着金融牌照而来。不过,根据银监会相关规定,设立村镇银行的条件之一是以境内银行为主要股东,占20%或以上的股份,这也就意味着小额贷款公司的发起人要想将公司转为村镇银行必须将相应股份转让给银行,这对于很多小额贷款公司的发起人来说是难以接受的。对此,郭田勇表示,改革是一步步来的,不可能一步到位。(记者唐真龙) (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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