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时两年半之久的中国信托第一案终于落幕,金信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主犯已经全部获刑。7月14日上午,浙江金华市婺城区法院对金信信托原董事长葛政等人作出一审判决:葛政因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判处罚金40万元;因职务侵占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
另两名同案被告???通和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财务总监、董事长朱新民,因职务侵占罪、企业人员受贿罪,两罪并罚被判有期徒刑五年零六个月;通和投资副总经理朱旗,因职务侵占罪被判有期徒刑五年。通和投资为金信信托实际控制人,朱新民、朱旗二人长期受命于葛政。上述三人当庭均未表示上诉。此前,金信案中另外三名涉案高管已在今年2月获刑。
现年47岁的葛政是金信信托的创始人和灵魂人物。葛氏祖籍金华,上世纪80年代初进入工商银行金华支行信贷部,由一名普通员工做到副总经理。1991年,信贷部从工行分离,改制成立金华市信托投资公司,葛政任公司副总经理,1997年升任副董事长兼总经理。2002年5月,金华信托完成第三次增资扩股,更名为金信信托,葛政成为金信信托董事长。
据检方指控,金华信托(及之后的金信信托)在1997年11月至2005年7月间,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共计73.8亿元。葛政因全面负责金信信托业务,被检方指控直接参与决定、指挥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共计48.8亿元。(赵何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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