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狐网站
搜狐 ChinaRen 17173 焦点房地产 搜狗
搜狐财经-搜狐网站
财经中心 > 中国金融观察 > 资本市场

首次依据证券期货条例 裁定香港判定一内幕交易人士罪名成立

  首次依据证券期货条例裁定香港判定一内幕交易人士罪名成立

  □本报记者 李宇 香港报道

  香港上市公司顺龙控股(00361.HK)的财务经理熊丽美成为第一名自香港《证券及期货条例》2003年实施以来根据此条例被裁定内幕交易罪成立的人士。

  熊丽美昨日在香港东区裁判法院承认四项有关内幕交易的控罪,被判处入狱六个月,缓刑两年,并就四项控罪罚款共计20万港元,另被命令向证监会缴付调查费20523港元。

  香港证监会调查显示,熊利用当时不为市场所知的消息,避免了因为持有顺龙股份而招致投资亏损。熊于2004年10月获悉顺龙的主要债务人已于美国申请破产保护令。熊当时持有18万股顺龙股份,她随后在2004年12月,即市场尚未得悉该债务人破产将对顺龙的财务状况造成影响之前,全部卖出该批股份。2005年4月19日,顺龙向市场公布其净利润下跌35.2%,部分原因是债务人破产导致作出950万港元的坏账拨备。

  香港证监会指出,熊在该消息公布之前出售有关股份,因而避免了原应招致的63333港元亏损。

  香港证监会法规执行部执行董事施卫民表示,这是香港证监会在《证券及期货条例》生效以来就内幕交易提出的第三宗刑事检控,并且是首次有人被定罪。目前另有四宗个案经证监会调查后,已提交市场失当行为审裁处进行研讯;证监会已就另外三宗个案向高等法院取得临时命令,冻结了约1亿港元怀疑为内幕交易的利润。 

(责任编辑:单秀巧)

我要发布

用户:  匿名  隐藏地址  设为辩论话题

*搜狗拼音输入法,中文处理专家>>

新闻 网页 博客 音乐 图片 说吧  
央视质疑29岁市长 邓玉娇失踪 朝鲜军事演习 日本兵赎罪
石首网站被黑 篡改温总讲话 夏日减肥秘方 日本瘦脸法
宋美龄牛奶洗澡 中共卧底结局 慈禧不快乐 侵略中国报告



说 吧更多>>

相 关 说 吧

熊丽美

说 吧 排 行

茶 余 饭 后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