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金矿业与新华都签外包合同
□本报记者 张楠
紫金矿业(601899)今日发布公告,公司和下属子公司青海威斯特铜业有限责任公司分别与福建省新华都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签署合同,由新华都工程承包紫金山金矿部分露天采矿与剥离工程,以及德尔尼铜矿部分露天采矿与剥离工程,合同有效期均为今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公告称,公司自然人股东陈发树持有新华都工程51%的股份,陈发树持有公司3.09%股份;新华都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11.89%股份,其控股股东为陈发树。
公告称,自2007年下半年以来,由于物价上涨以及通胀的压力,紫金山金矿和德尔尼铜矿的工程承包商对调整工程单价呼声甚高,在此情况下,公司与工程承包商各方进行了旷日持久的价格谈判。截至2008年6月30日,公司与新华都工程结算金额分别为:紫金山金矿5,600万元,青海德尔尼铜矿为1,480万元。
公司表示,根据已签署的新合同,预计本年度露采合同的采剥单价比去年增加约6%左右。公司表示,根据公司往年实际发生的关联交易总额、公司2008年度的产能扩大及柴油、电力、人力等生产成本价格上涨趋势,预计2008年度与新华都工程的最高交易金额为3亿元,其中紫金山金矿采剥合同的最高交易金额为2.5亿元,采剥工程量约为1425万立方米;2008年度德尔尼铜矿采剥合同的最高交易金额为5000万元,采剥工程量约为245万立方米。
公司董事认为,通过将劳动密集型的矿山采剥业务分包给予承包商,走专业化协作的道路,可以提高劳动生产率,降低公司在设备和人力资源等方面的大量投资,提高企业的效益和抗风险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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