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深圳7月18日电(记者吴俊)记者18日从深圳市劳动保障局了解到,深圳市将从8月1日起全面实施就业登记制度,力争年底实现就业登记覆盖率达60%以上。
就业登记制度是指劳动者被用人单位招用后,由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办理就业登记。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与劳动者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应到当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备案。就业登记办理实行实名制管理,登记的内容包括工作单位、劳动合同期限、文化技能水平等。
从今年8月1日起,深圳市劳动就业登记网上申报系统将正式投入使用,用人单位可直接登陆该系统办理劳动就业登记。用人单位应当自录用就业人员之日起30日内为其办理就业登记,与劳动者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在15日内为其办理就业登记终止申报和确定。
据深圳市劳动保障局助理巡视员蔡焕行介绍,深圳市就业登记制度是居住证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建立就业人口管理长效机制。办理就业登记的非户籍就业人员申领居住证后,可按规定享受各项公共服务和居民待遇。
深圳市居住证制度也将于8月1日开始实施,这一制度将使来深建设者在深圳享受到一系列服务,包括其子女能够在当地接受义务教育、可在当地办理赴港商务签证、持有“长期证”人员将纳入深圳市的社会管理和社会保障体系等。
(责任编辑:李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