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慧
运行近一年之后,监管层定调QDII业务:虽然净值并不是很理想,但QDII业务的试点完善在稳步推进。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国际论坛半年峰会上,证监会基金监管部副主任杨秋梅作出上述结论。
“我没有冲到前面去救过火,”主管QDII和QFII业务的杨秋梅这一年来感到很欣慰,QDII试点运行一年来,8只QDII基金和相关基金公司均未出现“大的问题”。
杨秋梅透露,证监会即将出台QDII业务“2号”操作细则,此文件将明确QDII业务的各类操作细则,以及对一年实际运作后发现与此前文件矛盾之处的修改。比如对投研队伍投资经验的具体要求,以及基金公司开展QDII业务是否一定必须聘请投资顾问等均会给出明确规定。
杨秋梅表示,“合适的时机将进一步降低QDII门槛”,让更多的基金公司能够参与。但是,她强调,基金公司的海外投研团队建设仍有待提高,业务和制度的规则都有待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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