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警方今天下午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近期破获的二宗非法证券咨询类犯罪案件。
案件一是深圳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局破获的深圳市金股之王科技有限公司非法经营案。
警方介绍,2007年9月以来,犯罪嫌疑人房某麒等人成立深圳市金股之王科技有限公司,租用深圳市罗湖区人民南路深房广场A座2202及B座12楼整层、海燕大厦1204房作为经营场所,未经中国证监会批准,通过电视股评节目、免费电话等方式在全国招揽客户,并以售卖荐股软件为名与全国各地客户签订服务协议,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向客户提供股票买卖信息及操作方法服务,非法从事证券投资咨询业务。
该案中被骗客户有1090人,涉案金额达1700多万元人民币,地域涉及广东、上海、浙江等10省市。2008年5月6日,经侦局立案侦查,6月29日破案,现已抓获和执行逮捕3人。
案件二是龙岗公安分局经侦大队破获的龙某某、欧某某等人合同诈骗案。
据介绍,2007年以来,犯罪嫌疑人龙某某、欧某某等人以不存在的深圳市方正投资公司和深圳市鸿兴投资公司的名义,通过发手机短信和打电话等方式,以提供股票信息为由,诱骗受害人交纳保证金、手续费等,共骗取多名受害人63.9万元人民币。经受害人举报,2008年6月26日,龙岗公安分局经侦大队立案侦查,7月8日破案,目前已抓获犯罪嫌疑人8名,并已全部刑拘。
警方说,今年以来,深沪股市震荡加剧,一些涉及非法证券业务经营的违法犯罪活动特别是以非法证券咨询业务为名涉嫌经济犯罪的情况日趋严重,今年以来深圳各级公安经侦部门已立案侦查非法证券咨询类犯罪案件19宗,破案10宗,抓获犯罪嫌疑人16名,涉案案值达人民币2573.06万元。
(责任编辑:黄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