酝酿十四年之久的《反垄断法》今天在中国正式开始实施。商务部有关负责人今天向记者证实,商务部即将成立反垄断局,负责经营者集中的反垄断审查等工作,并承担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在这部“经济宪法”中,官方明确了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加三部委执法机构的中国式反垄断模式。
反垄断委员会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反垄断工作。国家发改委主管价格违法和价格垄断行为;商务部负责经营者集中的反垄断审查;国家工商总局负责除价格垄断行为之外的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方面的反垄断执法。
据知,为了保证《反垄断法》顺利实施,三部委都做出了相应的安排。国家发改委已完成《反价格垄断规定》的起草工作,其反垄断机构设置正在推进中;国家工商总局成立了反垄断与不正当竞争执法局,并在研究制定反垄断法的有关配套规章;商务部则透露将于近日成立反垄断局。
《反垄断法》指出,制定该法的目的是为了“保护市场公平竞争,提高经济运行效率,维护消费者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但有部分外资企业担心,该法在实施过程中,官方或将以竞争和国家安全理由对其造成“不利影响”。
对此,《反垄断法》立法小组成员、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教授黄勇表示,《反垄断法》从竞争政策上讲,对任何市场竞争的主体实际上都是平等的。在某些程度上,反而对外资企业是有利的。
中国美国商会、中国欧盟商会近日纷纷发表声明,对中国《反垄断法》表示欢迎。中国美国商会还将其看作是中国在以市场为基础的经济发展过程中所迈出的积极的一步。
不过,目前,《反垄断法》尚处于“粗线条”阶段,涉及具体问题及三部委如何分工协作,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李曙光说,“还要靠一些细则性的东西来支撑“。
据了解,商务部于二00四年九月已成立了反垄断调查办公室,根据《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开展并购反垄断审查工作。截至二00八年七月底,商务部共受理审查五百九十余个申请。
(责任编辑:黄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