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上海8月4日电(记者俞丽虹)2010年上海世博会官方参展者如果要在展馆内开餐厅、卖商品,须经批准并向工商部门申请营业执照。
为规范和促进世博会官方参展者的经营行为,保护其合法权益,上海工商部门4日公布了《上海世博会官方参展者从事经营活动的登记管理办法》。
根据这一管理办法,受邀参加2010年上海世博会的国家和地区、国际组织、外国城市代表团在展馆内从事经营活动,如场馆建设、开设餐厅、销售商品等,应当经过上海世博会事务协调局的批准。
得到批准后,计划从事经营活动的官方参展者还要按规定向工商部门申请登记注册。对于符合相关法定条件的申请者,上海工商部门将在受理申请之日起10日内核发《营业执照》。如登记事项发生变化或营业期限届满,参展者还应当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或注销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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