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讯 (记者 李雪) 今后,违法向水中排污行为不仅要被罚款,恶劣的违法排污行为人还将被强制行政拘留。
日前,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印发《对违法排污行为适用行政拘留处罚问题的意见》指出,凡排污单位违反国家规定,向水体排放、倾倒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非法处置危险物质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可由公安机关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拘留处罚。
环保部同时要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发现排污单位有违法向水体排放或倾倒危险物质行为的,应依职权调查处理,凡涉嫌违反治安管理规定需要适用行政拘留处罚的,应主动、及时与公安机关沟通,向公安机关移送。在向公安机关移送案件后的10日内,环保部门应向公安机关查询受理情况,并跟踪案件办理过程。
对涉嫌违反治安管理规定适用行政拘留处罚的案件应当移送公安机关而不移送,致使违法人员逃脱行政拘留处罚的,将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