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断供”案:原告被告和解可能性几乎为零
银行担心风险态度强硬要求全部还清,小业主资金链断裂无力接受
昨日,深圳楼市“断供”潮引发业界关注后的首例银行起诉“断供”业主案被告知延期开庭。本报记者从被告代理律师处了解到,虽然被告希望在开庭前和银行方面达成和解,但双方提出的条件分歧很大,最坏的结果是被告的房屋被法院强制拍卖处理。
被告的代理律师广东耕兴律师事务所刘子孺律师昨日告诉记者,目前原被告双方达成和解的难度很大,“银行提出三种方案,要么全部还清贷款,要么将房屋二次抵押或者重新评估后再贷款还钱,那更是增加被告的资金负担。”
刘律师表示,对于银行提出的方案,不是被告能不能接受的问题,而是无力承受的问题,“银行方面根本无回旋余地,但被告的确是资金链出了问题,拿不出那么多钱。”
同时,刘律师认为,被告“断供”并非恶意,“在银行起诉之前,他已经"断供"4个月,但6月他还努力还了银行4万元。我们提出的和解方案就是按照合同约定将未还贷款保持在3期以内,并愿意承担违约责任。”
据了解,被告是一名炒房者,去年总共买入4套住宅,由于名下房产过多无法申请贷款,其中2套还以其妹妹的名义购买,他本人提供借款担保,并由他来偿还每个月的房贷。此次案件涉及的主要为深圳南山区浪琴屿花园的房屋,今年年初房价早已跌破其首付款,于是被告开始“断供”,由此
工商银行深圳分行南山支行向当地法院起诉要求被告归还目前欠银行的190余万元房贷,且被告兄妹合买的其他房屋也都被冻结。案件原定于本月12日开庭,但法院近日通知此案将延期开庭,刘律师表示目前开庭时期尚未确定。
近期,对于深圳楼市是否出现了“断供”潮一直备受关注,此例“断供”案被披露后更成为媒体焦点。包括被告代理律师在内的很多律师表示,银行在和解方案上的“强硬”态度可能很大程度上受到楼市深度调整局面的影响,“一般欠贷不还的话,至少一开始是按照合同约定还款再陪点违约金,但如果银行坚持要求全部还清的话,似乎显得银行对楼市没太大信心,防范信贷风险成为银行的第一要务。”
日前,深圳银监局明确表示,目前深圳并没有出现大规模的房贷“断供”。但有数据显示,随着房价持续走低,深圳房贷违约现象正逐月增多。深圳楼市的“断供”现象还让其他城市颇为紧张,上海、广州等地都已对开发商贷款和个贷进行了调查。(记者:李和裕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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