扩大项目范围、增加试点投资、投资比例管理
⊙本报记者 黄蕾
股市低迷,监管部门在为保险资金另辟蹊径。保监会日前召集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相关负责人开闭门会议,透露下半年将放宽投资基础设施的范围,投资上限被确定为保险机构上季末总资产的8%,“扩大项目投资、增加试点投资、投资比例管理”这三条核心思路也被首次明确。
债权投资上限拟定8%
2006年3月,保监会发布了《保险资金间接投资基础设施项目试点管理办法》,允许保险资金可采取债权、股权等方式,投资交通、通信、能源、市政和环境保护等国家级重点基础设施项目。不过文件中并没有规定具体的投资比例,相关细则补充也并未紧随而至。
一位知情人士昨晚向本报透露说,“这次保监会准备在管理办法的基础上,分别制定债权和股权投资细则,力图将试点范围由此前的特事特批扩大为按规则办事。”相关的债券投资细则即将出炉,而股权投资细则仍在制订过程中。
在上述闭门会议上,保监会下发了《保险资金基础设施债权投资计划设立规则》和《关于保险机构投资基础设施债权投资计划有关问题的通知》两份讨论稿。
讨论稿将确定保险资金间接投资基础设施的具体投资比例为:保险机构上季末总资产的8%。其中,债权投资计划的余额不得超过上季末总资产的5%,股权投资计划的上限将是上季末总资产的3%。
此外,按讨论稿中要求,试点期间,债权投资计划的发行额度为“投资同一偿债主体不得超过20亿元人民币”,且占单一项目总投资额的比例不得高于40%,也就是“不能单独做”一个项目。“保监会主要考虑到,保险公司对偿债主体控制手段比较弱,相对不如银行。”知情人士说。
项目经理追究终身责任
去年底,以平安牵头的保险机构以“京沪高铁股权投资计划”方式入股京沪高铁,成为保险资金在基础设施投资领域的一个起点。据记者了解,自此之后,相继有数家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向保监会表达了拓宽投资基建试点范围的要求。
尤其是今年以来,股市持续低迷,中国太保等多家保险公司都在公开场合表示,将降低股票投资比例,增加在基础设施领域的投资机会。中国平安甚至还打起了投资海外基础设施项目的主意。
面对保险公司对投资各地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的“冲动”,保监会似乎充分考虑到了扩大投资试点所面临的风险。本报记者发现,在长达21页的讨论稿中,具体涉及项目投资范围的内容并不多,设立规则中提及更多的则是业务能力、风险责任、运作流程、监管管理和责任追究等较多管控风险的条文。
为了进一步规避风险集中,保监会还要求,同一集团的保险公司和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投资具有关联关系的专业管理机构发行的单一债权投资计划的份额,合计不得超过该投资计划发行额的60%,即至少向非关联第三方募集40%。“倘若一个投资计划全部由一个保险集团来说,风险很大”。
在人员设置方面,保险公司自行投资债权投资计划,须具有专业管理人员20人以上。而专门事业部从事债券投资计划的专职人员,必须有相应投资、信贷、法律、会计、审计、资产评估等经验,且不少于25人。“这已经相当于省级分行的人员配置了。”一家保险资产管理公司负责人告诉记者。
值得一提的是,对于一直缺失的风险责任问题,保监会在讨论稿中要求,专业管理机构应当建立项目投资问责制度,实行“失职问责、尽职免责、独立问责”的机制。尤其是项目经理将实行“责任追求终身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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