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记者 江旋 朱小雯 发自北京
《反垄断法》正式实施已经6天了,谁也不愿意以身试法。即便如此,众多跨国公司也还是成为了公众心目中“反垄断第一案”的“理想对象”,并遭到拷问。专家则建议要慎用《反垄断法》,并成立反垄断法庭,《反垄断法》才能发挥它应有的效应。
拷问一:强生在《反垄断法》实施前夜收购大宝,涉嫌规避《反垄断法》,在并购门槛提高之前抢占市场份额。
申诉:“强生在7月30日之前获得了政府的批准,完成了所有的收购程序,并不涉及垄断行为。”强生(中国)有限公司公关经理何焰反复对记者强调。
“强生非常尊重大宝的品牌知名度,强生也具有全球的研发优势、市场开拓优势,所以两家的联合是强强联合,7月30日我们才完成所有的收购程序,目前还处于交接过渡阶段。”昨日,何焰这样对记者解释强生为何收购大宝。但何焰不愿意透露是否有律师或者消费者对此进行过投诉,也不愿意评价宝洁提价是否涉及滥用市场垄断行为。
拷问二:7月31日,《反垄断法》实施前夜,宝洁公司正式证实旗下帮宝适、护舒宝等产品价格将纷纷上涨。此举涉嫌规避《反垄断法》,利用市场垄断地位肆意抬价。
申诉:宝洁中国官方网站发表声明称,企业面临着能源、运输、原材料及包装材料等成本上升的巨大压力,由此才考虑提价。
拷问三:虽然用盗版问题向中国政府施压,但树大招风,微软始终摆脱不了涉嫌滥用市场垄断地位的质疑。用windows系统捆绑其他应用软件,微软帝国在中国的血雨腥风可能才刚刚开始。
辩护:公司法专家李曙光认为,如果不是因为技术进步,而是因为“捆绑”来实现市场垄断地位,我们当然有权提出对微软的诉讼。但如果微软开放被捆绑软件的源代码让大家分享技术,就不存在滥用市场垄断地位,否则就有排斥技术竞争的嫌疑。但目前《反垄断法》在这个方面没有明确的标准。
专家说法:
应该成立专门的反垄断法庭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著名公司法专家李曙光对记者强调,《反垄断法》反的只是“排斥竞争的垄断行为”,真正应该规制的对象是那些破坏市场竞争结构的行为,我们不能带着有色眼镜看外资企业。
“一家企业的全国市场份额不能超过20%~25%,超过了我们就可以理解为破坏市场竞争结构。除非是因为技术进步带来的。每个市场至少要保证4到5个竞争者。”李曙光同时认为,经营者集中的行为也应该遵循这个标准,而不能单纯地使用销售额来评判。对于强生并购大宝的行为,李曙光认为,垄断并不都是坏事,一定的企业并购和垄断是有利于技术创新和经济发展的,所以要慎用《反垄断法》。“一定要有高水平的执法机构和司法机构,《反垄断法》才能发挥它应有的效应。应该成立专门的反垄断法庭。”李曙光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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