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银监会在中国银行业新资本协议实施高层指导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明确,新资本协议实施的制度将在2008年、2009年准备和测试,2010年起监管部门开始接受商业银行的实施申请。
会议听取了 “中国银行业实施新资本协议总体制度框架”的汇报,并审议了新资本协议项目组起草的《商业银行银行账户风险暴露分类指引》、《商业银行信用风险内部评级体系监管指引》、《商业银行专业贷款监管资本计量指引》、《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缓释监管资本计量指引》和《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监管资本计量指引》等5个新资本协议实施相关监管指引。
会议认为,新资本协议的 5个指引较好地结合了新资本协议合规要求和商业银行提升风险管理水平的目标,在坚持原则性监管的同时兼顾了监管指引的可操作性,并在立足中国银行业实践的同时保持了监管制度的前瞻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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