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上海8月7日电(记者徐寿松 陶维洲 许群)中国国务院常务会议6日审议并原则通过的《进一步推进长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以一系列新的提法、新的要求明示了长三角定位的五大变化。
变化之一:功能定位由中国“综合实力最强的区域之一”提升为“中国综合实力最强的区域”。
6日的中国国务院常务会议指出,长江三角洲地区是中国综合实力最强的区域,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全局中具有重要战略地位和带动作用。
“长三角在中国区域经济版图中的地位提升到一个更高层次。”上海市社会科学院城市化发展研究中心主任郁鸿胜说,相比此前“综合实力最强的区域之一”的提法,两字之差,表明中央已经肯定了长三角在中国经济发展中的龙头作用。正是这样的功能定位,才要求长三角要“强化服务和辐射功能,充分发挥对周边地区、长江流域及其他地区的带动作用”。
变化之二:发展定位“区域一体化进程”由学术概念成为中央政府确定的区域发展目标。
《指导意见》中明确提出“一体化发展”“加快推进区域一体化进程”等概念。“这是"长三角一体化"概念首次进入中央文件,此前的提法为"长三角区域经济合作"。”浙江大学区域与城市发展研究中心执行主任陈建军说,这意味着“长三角一体化”的概念已正式上升到国家层面。
变化之三:产业定位由三二一产业发展序列变为“形成以现代服务业为主的产业结构”。
根据《指导意见》,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长三角地区要重点抓好十个方面的工作,其中,“加快调整产业结构,形成以现代服务业为主的产业结构”,被提至十项工作的首位。对此,多位长三角区域研究专家表示,这一提法为长三角下一步的发展指明了方向。
上海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研究员陈维则认为,这一提法说明长三角的发展定位已经由之前的以制造业为主向服务业发展转变,这符合国际产业发展的趋势和国际竞争的需要。“发展制造业对于长三角来说,只能是一个阶段性过程,现代服务业才是必由之路。”
变化之四:制造业定位由“全球制造业中心”提升为“国际先进制造业基地”。
《指导意见》明确指出:全面推进工业结构优化升级,努力建设国际先进制造业基地。此前,长三角一直被外界定位为“全球制造业中心”;眼下,随着能源、资源成本的高涨,环境承载力的下降,长三角地区发展低端制造业的优势大大减弱。区域研究专家朱荣林表示,由于长三角制造业层级比较低,对外依附程度高,产业结构调整势在必行。具体方法《指导意见》中也有所体现:大力推进自主创新,营造鼓励自主创新的政策环境,加强创新人才的培养和引进,构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区域创新。
变化之五:长三角的区域范围可能由“16城市”扩容至“上海、江苏和浙江的全部区域”,甚至更广。
长三角区域的范围究竟有多大?这个问题一直存在争议。从这次国务院常务会议透露的信息看,长三角的区域范围已由“16城市”扩容至“上海、江苏和浙江的全部区域”。会议强调“推进长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是一项系统工程”时,使用的概念是“江浙沪三省”而非“16城市”。
“在土地、能源、资金压力下,长三角扩容是自身的需求使然。”郁鸿胜说,不仅如此,今年年初胡锦涛总书记曾要求安徽要积极参与泛长三角区域的产业分工,说明中共中央对长三角发挥更大的辐射作用提出了新要求。
(责任编辑:李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