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业的融资问题越来越受到全社会的关注和重视,一些地方为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进行了积极探索,纷纷出台一系列政策措施,并取得一定成效。
发挥政府资金的杠杆作用
设立创业投资引导基金。
开展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浙江省自2005年开始实施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制度。截至目前,列入风险补偿范围的金融机构共计向近20万家(次)微小企业提供信贷支持,新增小企业贷款累计达258亿元。
实行担保贷款风险共担。上海市构建了多渠道、市场化运作的中小企业贷款信用担保机制,形成了较为成熟的担保贷款风险共担和担保资金放大的机制。市、区(县)两级财政分别按高新技术企业6∶4、一般企业5∶5的比例共担担保资金风险;担保资金与银行贷款按1∶5比例放大,并按高新技术企业9∶1、一般企业8.5∶1.5的比例共担贷款坏账损失风险。
加强政府指导和监管
制定中小企业信贷支持总体规划。浙江省计划在2008-2012年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2万家,省中小企业局联合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要求全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确保每年在新增贷款规模中安排10%以上的信贷规模,重点扶持培育微小企业上规模,并争取在这5年内安排400亿元支持微小企业。山东省中小企业办、农信社联合推出了“三年万家”计划,确定今后三年每年选择3000家以上符合国家宏观调控和产业政策、合法诚信经营的小企业,重点给予信贷支持。
搭建中小企业融资合作平台。2006年,浙江省和国家开发银行共同建立了中小企业创业贷款融资平台。截至目前,共为191个中小企业融资项目发放基准利率贷款超过3亿元。广东省东莞市与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共同搭建中小企业政策性融资服务平台,帮助企业盘活应收账款,提供赊销信用和免抵押融资等服务。自2007年12月启动以来,承保了39家企业、折合11.69亿元的出口业务,为出口企业带来融资达6.82亿元;承保了14家企业共计5.3亿元的国内销售业务,共带动内销融资约1.5亿元。
加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的监管。浙江省通过担保机构资信评级、业务指导、人员培训、运行监测、政策激励、风险警示等一系列监管措施,促进担保机构规范有序发展。截至2007年底,全省已有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306家,担保资金总额达到96.83亿元,累计担保企业7.3万家,担保笔数15.8万笔,担保总额达1094.59亿元,担保代偿率为0.203%,实际损失率为0.036%。(据新华社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