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长沙8月12日电(记者禹志明)湖南省首部系统规范行政程序地方规章??《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将于10月1日正式贯彻实施。湖南省政府日前召集市州政府、省直部门的负责人,在长沙围绕依法行政再次集体学习,为贯彻实施作准备。
在8月11日的湖南省贯彻实施《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暨市县政府依法行政工作会议上,全国人大内司委委员、国家行政学院法学部主任应松年教授作了行政程序专题讲座,来自湖南14个市、州政府的市长、州长以及秘书长和法制办主任,省直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法规处长,以及部分县市区的官员们认真进行了学习。“防止权力滥用,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湖南省省长周强在会上这样强调。
据了解,即将全面实施的《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共10章178条,以“公民享有更多程序权利、政府承担更多权利义务”为立法思路,突出表现公开透明原则和公众参与原则,将有助于保障政府重大决策的公众参与、行政权力运用的规范化、政务的公开化和提高政府的行政效率。《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内容涵盖了行政程序的原则、行政主体、行政决策、行政执法、行政合同、行政指导、行政裁决、行政调解、行政应急、行政听证、行政公开、行政监督、行政问责等政府工作的方方面面,建立了管辖、协助、回避、公开、听证、说明理由、证据、时效、阅览卷宗等一系列行政程序制度。
一些行政法专家称,政府每多制定一条规定,就为自己多加一个“紧箍咒”。在《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细致、体贴的条款背后,体现了超前、先进的行政观念和以人为本的务实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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