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环保局、福建银监局日前签订“信息交流与共享协议”,建立了省级环保部门与银行业监管部门之间的信息沟通和共享机制,推进“绿色信贷”的实施,斩断污染企业资金链条。
根据协议,福建省环保局将及时向福建银监局提供环保相关产业政策及产品目录、环评审批和“
三同时”验收情况、违反环保法律法规的企业或建设项目名单、重点企业污染减排情况、重要环境信访和行政复议案件处理结果等信息,并对有关企业及建设项目贷款提出授信建议。
去年底,福建省环保局已与中国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合作,将环境执法信息纳入人民银行征信管理系统,加强对企业环境违法行为的经济制约和监督,大力改变“环境守法成本高、违法成本低”的状况。
与此同时,福建省环保局还打出一套节能减排政策“组合拳”,将贯彻落实节能减排工作的重心转向增进和构建政府、银行和企业之间的合作关系,促进金融机构加强和完善支持节能减排的金融服务。2008年6月,福建省内7家银行金融机构与15家节能减排重点企业一次性达成了75.68亿元的“绿色信贷”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