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8月14日下午2时,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上海市房地局原副局长殷国元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滥用职权、私藏弹药一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处殷国元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殷国元之妻陈伟同时以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50万元人民币。
涉嫌四项罪名
据悉,殷国元涉嫌受贿、滥用职权、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私藏弹药四项罪名。法院就此分别判决如下:以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以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以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私藏弹药罪免于处罚;合并执行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由于涉及上海地方政府十余年来土地批租、旧城改造等权力运作,此案备受业界及上海公众关注。8月14日宣判当天,上海一中院以“旁听席已坐满”为由,婉拒非经上海高级法院安排的人士和新闻记者旁听。
殷国元案是上海社保系列案的一环,曾多次推迟开庭。社保案的关键人物、原上海市委书记陈良宇4月22日正式开始服刑,就在当天,殷国元案开审。
法院内部人士表示,殷国元在4月22日出庭受审后,公众和法律界内部舆论,俱认为以其犯罪数额之巨大,造成国家损失之严重,认罪态度之恶劣,当处以死刑立即执行。据称,其导致国家损失之数额,也是上海法院近年审判实践中之仅见。
其妻参与受贿862万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0年至2004年间,被告人殷国元利用担任上海市房地局副局长的职务便利,在土地利用、拆迁许可等事项上为他人谋取利益,并于2002年至2006年间,单独或伙同被告人陈伟多次索取、收受请托人贿赂的现金、股权及向请托人购买低价房,受贿数额达人民币3555万余元,其中陈伟参与受贿数额862万余元。
截至案发,殷国元尚有价值人民币397万余元和4.7万美元的财产,未能说明其合法来源;2002年间,殷国元还利用职务便利,分别接受他人请托,滥用职权违规办理用地审批手续,造成国家经济损失4657万余元;此外,殷国元还将其在部队服役时获取的52发军用子弹藏匿于家中。案发后,殷国元退缴了全部违法所得。
陈良军受益4600余万
殷国元被诉滥用职权罪的事实是:涉嫌违规审批宝山两地块,零地价转让致使国家损失4600余万元土地出让金,而受益方正是陈良宇弟弟陈良军。在上月开庭审判的陈良宇案件中,陈良宇被指控“玩忽职守罪”,所控事实即此。目前陈良军也已被捕。
在上海社保案中,社保和土地是两条被查的主线。在殷国元落马之前,上海市房地局土地利用处原处长朱文锦已获刑十五年。朱文锦为陈良宇小舅子,而殷国元落马,也与陈案直接相关。
殷1994年转业至上海市土地局任副局长。2007年3月21日,殷妻陈伟因受贿被立案,次日被监视居住,4月25日被逮捕。4月20日,殷国元受贿被立案,4月26日被逮捕。此次,陈伟亦因受贿罪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钟鑫 钟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