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批特案免税登记船舶的申报工作已于近日开始,各有关航运企业可按照《关于实施中资国际航运船舶特案免税登记政策的公告》要求,将申请特案免税登记政策的船舶材料,在8月底前报送交通运输部水运司。
据部水运司相关负责人介绍,经国务院批准的“特案免税登记政策”自2007年7月1日实施以来,受到了航运公司的积极响应,目前已有两批共30艘、近110万载重吨船舶获准享受该项优惠政策,可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回国登记后悬挂五星红旗航行。
据了解,该项特案免税登记政策实施期限为两年,在2009年3月1日前还有最后一批申报机会,至2009年6月30日期满截止。该负责人表示,希望各有关航运公司积极申报,充分利用这项优惠政策,安排中资外旗船队早日“回娘家”。 (来源:交通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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