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讯 (记者李雪)为了应对煤炭紧张情况,从8月20日起,煤炭出口关税税率将提高,焦炭出口关税将升至40%。
财政部发布通知,从2008年8月20日起,我国焦炭的出口暂定税率由25%提高到40%;炼焦煤出口暂定税率由5%提高至10%;并且对其他烟煤等征收出口暂定关税,暂定税率为10%。
据了解,由于国际国内市场存在较大价差,中国焦炭出口在今年头几个月增长较快。海关数据显示,上半年中国累计出口焦炭744万吨,其中5月份出口达166万吨,刷新了2007年以来单月出口纪录。
今年以来,由于冶金、化工、机械等行业生产持续快速发展以及国际市场对焦炭需求的拉动,焦炭市场整体呈现需求较旺、价格走高的态势。为抑制出口,今年年初,国家将焦炭出口暂定税率由15%调高至25%。目前,国际国内焦炭市场需求依然保持增长趋势,国内外钢材价格也在持续上涨,而受多重因素影响,国内焦煤供应依然偏紧,且与国际市场价格还有一定差距。
此外,在煤炭方面,今年上半年,我国严重自然灾害频发,电煤供应紧张,国内电煤紧缺,煤价亦一涨再涨。同时,由于铝行业耗能较高,从8月20日起,对一般贸易项下出口的铝合金征收出口暂定关税,暂定税率为15%。
有关专家表示,调整和提高资源型商品的出口关税税率,为进一步控制高能耗、高污染和资源型商品出口。这将有利于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促进外包增长方式转变,推动进出口贸易均衡发展。
(责任编辑:田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