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游锋华)为缓解国内煤炭供应压力,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15日发布通知称,自2008年8月20日(本周三)起,对部分商品出口关税税率进行调整,其中焦炭出口税率将从25%上调至40%,炼焦煤税率从5%上调至10%,此外,开征其他八类烟煤及一般贸易项下出口的铝合金出口关税,税率分别暂定在10%和15%。
6月煤炭出口同比增15.1%
业内人士普遍认为,国内的煤炭供应本已十分紧张,但煤炭企业受国际市场煤炭价格高涨的刺激,反而大量出口煤炭,此次煤炭出口关税税率的上调主要是为了防止这一现象继续上演。
根据中国海关的数据,尽管我国一直是焦炭的出口大国,但是受国际炼焦煤价格不断上涨的影响,今年以来的煤炭出口仍大幅增加,6月份共出口焦炭150万吨,同比增加15.1%。与此同时,国内市场的煤炭供应今年以来却一直处于十分紧张的状态,价格也扶摇直上,多个煤炭品种年内的价格涨幅已经达到了50%以上。
事实上,为了减缓国内的供应压力,国家已经在今年初将焦炭出口关税从15%上调至25%,但由于国际价格涨幅更大,因此并没有起到抑制出口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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