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垄断法》已于2008年8月1日正式实施。而国美、苏宁等家电连锁企业因其一线市场占有率超过80%,成为了首当其冲的质疑对象。
实际上,《反垄断法》从来没有对垄断如此定义过,高占有率不是垄断的先决条件。
垄断企业的形成,并非都是不合理的。市场机制之下形成的垄断企业,很有可能因为这个企业机制好、产品竞争力强、营销战略得当,不一定借助了不正当竞争手段。
家电连锁在中国的发展堪称奇迹。让我们来看,这些年许多产业都被外资品牌超越了,但是,家电连锁自诞生至今,一直是本土品牌霸居天下,在美国赫赫有名的百思买,到了中国不得不蜷缩上海一隅。可以说,本土家电连锁的快速成长,完全是因为踩准了产业发展趋势的鼓点,并迅速建立起企业核心竞争力的结果。
真要从占有率角度看,我们也很难得出家电连锁存在垄断的结论。目前,家电连锁总销售收入约在2500-3000亿元。这是什么概念呢?中国家电一年销售收入约为8000亿元,也就是说,大连锁占据的份额不足40%。我们知道,在美国,以百思买为首的家电连锁,占据市场份额超过85%。
垄断行为最显著的特征是垄断利润的获取,以及利用优势地位打击竞争对手,破坏正常市场秩序。家电连锁的最大特点是降价,不停地降价,和垄断利润背道而驰。我们怎么能得出垄断的结论呢?
国美每次收购,都会引来媒体乃至消费者对“国美是否会抬高价格”的疑问。实际上,这样的疑问是没有意义的。家电连锁的盈利模式是多销盈利,而多销的最有力方式,就是降价。举一个例子:2008年以来,空调涨价的呼声很高,但是,空调价格最后并没有涨上去,或者涨得并不多,为什么?这里面就有以国美、苏宁为代表的大连锁的贡献,因为大连锁坚决反对涨价。我们很难想象如果没有大连锁起作用,今年消费者买到的空调会是什么价格。
实际上,市场占有率高,不一定利润高。格兰仕微波炉市场占有率可谓高,常年保持在50%以上,但是格兰仕并没有获得垄断利润。
因此,反垄断,不应成为某些无竞争力企业“借刀杀人”的刀。那些经过摸爬滚打历练出来的强势企业,我们不仅不应该反,更应该尊重,因为它们代表了中国企业的形象和实力。如果《反垄断法》成为“枪打出头鸟”的工具,它就失去了存在的价值和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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