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已披露半年报的600多家上市公司中,有分配预案的仅有22家。尽管上市公司的分红派现大多在年报进行,但是,投资者显然认为,22比600的分红比例还是过低。特别是,当前,“维稳”成为股市的主旋律的大背景下,上市公司分红就成为投资者热议的话题。
上市公司缘何不愿分红
近日,网上流传了一份上市公司“铁公鸡”榜,引起不少投资者的关注。在这份由网友整理的榜单上,列出了16家连续4年以上没有现金分红的上市公司,其中最长的竟然上市后14年没有过现金分红。上市公司为何不愿分红?
对于股东来说,这是一个长期利益和短期利益之间的权衡问题。对于部分公司来说,虽实现了盈利,但是由于公司所处的发展阶段,对现金额需求较大,如果公司为了满足股东对分红的需求而进行现金分红,这无疑会减少公司用于自身经营和发展的资金量,不利于公司的发展,更不利于股东的长远利益。因此,此类公司在实现盈利之后,并不是让股东一起来分享利润成果,而是转而把利润投入到新的生产经营活动中去,以谋求公司持续发展。另一方面,由于现金分红涉及双重征税问题,即在公司层面,分红是在税后净收入中进行分配,在个人层面,分红仍需缴税。因此,一些公司可能会采用股份回购或其他更适合的方式来代替现金分红方式。在成熟市场,投资者对一家上市公司的投资有股票和债券两种选择。从投资者的角度讲,现金红利和债券利息被征收同样的税率;而对于公司来说,股利是在所得税后支付,而利息可以抵减所得税。所以,同样作为对投资者支付现金的方式,支付利息似乎比支付红利更具有优势,因为,现金分红相比而言比较昂贵,上市公司在进行现金分红前都会考虑,采取此种分红方式所承担的税收负担是否合理,能不能通过其他的方法获得相同的收益。出于这种考虑,一些公司不愿意选择现金红利的分配方式。
长期以来,A股市场分红比例过低一直遭到业界诟病。
数据显示,2007年度沪市公布现金分红预案的公司为430家,占比仅一半左右;且现金红利总额占全部公司净利润总额的比例仅约22%。深市主板公司2007年报中,公布现金分红预案的公司仅189家,现金红利总额占全体公司净利润总额的比例约25%。2004年至2006年的三年中,现金分红占当年净利润比例平均在40%左右,2007年现金分红比例则出现明显下滑。
另据统计,2007年沪深两市有607家上市公司未实施分红方案。在这些公司当中,连续5年以上未分红的公司高达312家,占未分红公司总数的一半。某些上市公司的恶意圈钱行为使投资者受到伤害,“重融资、轻回报”一再被放大,严重影响了中国股市的健康发展。
再融资 7年前就要求强制分红
2001年证监会发布了《上市公司新股发行管理办法》,该办法将现金分红作为上市公司再融资的条件之一。2004年管理层曾经公布过一套“强制分红”的规定,规定近三年没有现金分红的上市公司不得再融资。“强制分红”的要义所在,主要是逐步使股市“价值投资”的理念不再是一句空话,派息率将成为支撑绩优股的投资标杆,对于维护市场的稳步发展意义重大。同时,“强制分红”的规定可以制约部分上市公司的大股东在关联交易和“吃空饷”时不得不少转移走一部分利润,使得公众投资者能有一点微薄的红利可分,又可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后的再融资计划。这一规定使许多上市公司开始重视给公众投资者“分红”的问题了,这对公司制度建设的完善本身也是一个不小的鞭策和促进。此后,中国证监会在发布的《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中,明确将再融资资格与分红直接挂钩,一些公司出于再融资的需要而不得不勉为其难地公布分红预案。在2007年派现的674家公司的分配方案中,派现比例不超过当年净利润10%的公司就有104家,而10股派现不足0.5元的更是有120家。
今年8月16日证监会新闻发言人表示,将进一步完善分红制度,逐步引导上市公司在公司章程或年报中明确分红政策,进一步严格上市公司分红作为再融资的前提。显然,强制分红作为再融资的前提条件,这是证监会一贯的政策。
分红是硬道理
向股东分红是上市公司义不容辞的责任。国际上,上市公司分红能力如何,是投资者选股的一个重要依据。2000年4月,中石油率先在纽约证交所、香港联交所挂牌上市,筹资31亿美元,上市四年海外分红累积高达119亿美元。“据说巴菲特当初看中的,正是中石油承诺每年以净利润的45%分红这一点。事实上,从2000年买入中石油,到2006年抛出,中石油的优厚分红给巴菲特带来了不菲收益,而中石油股价的大幅飙升更让“股神”赚得钵满盆盈。
与国际市场相比,中国A股市场的不足不仅在于上市公司分红少,还在于分红缺乏透明度。目前,A股上市公司分红一般都是以年度为周期,半年进行分红的公司很少。上市公司怎样分红、分红多少,只有公布了年报才知道。在年报公布之前,投资者没办法判断自己买的这只股是否会分红,即使手里拿的是绩优股,心里还是没有底。不少股民反映,希望更多的上市公司在分红上能对股东有承诺,比如像中石油那样,公司保证每年按当年利润的一定比例进行分红。这样,投资者在买股票时,只要看公司季报的盈利情况,就能大概估算出一年的分红回报。有了一颗“定心丸”,投资者对上市公司会更有信心。
专家指出,上市公司对股东进行分红回报,是义不容辞的责任。特别是在这两年上市公司业绩普遍大幅提升的情况下,对股民的回报应当成为上市公司的自觉行动。有了稳定的分红收益,股民买卖股票的频率就会减少,在一定程度上可以避免股价大起大落,有利于股市的长期稳定发展。
制度化分红 离上市公司不远
对于上市公司分红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不少学者建议有关部门从政策、制度上严格规定上市公司分红甚至强制分红。
国家信息中心预测部主任范剑平不久前表示,“上市公司只想从股市融资,而不愿多分红,股东无法获得长期投资应有的回报,即使分红,股东也必须为此缴税。在资本利得税尚未开征的情况下,股价差价短期投机成为股民主要的投资收益渠道。”范剑平呼吁:“首先应增加上市公司分红,红利所得税、资本利得税和印花税政策要统筹考虑改革方案,使投资者可以通过长期持股分享经济成长的分红。对短期投机则可加重税收,以抑制投机风气、鼓励长期投资。”
不过也有一些专家不同意强制分红。不少专家表示,强制上市公司加大现金分红,有割裂股东与上市公司利益之嫌。中央财经大学教授贺强表示,强制上市公司高比例现金分红的现实意义并不大。而且,因为各个企业情况不一样,监管层建议或者约束上市公司至少保持以百分之多少的盈利规模发红利的做法也不一定合适。
长江商学院教授黄明希望监管部门能够引导上市公司加大分红比例,同时严格监管,加强公司治理,斩断上市公司利益外流的输送渠道,从根本上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也有专家建议,在强调股票市场融资功能的同时,用制度保障上市公司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把上市公司的市值管理水平和是否分红与上市公司的再融资挂钩。
然而,也有专家对此表达了不同看法。这种观点认为,不同类型的企业在不同阶段对资金的需求不同,对于处在扩张期的成长型企业而言,现金流大多很紧张,如果“一刀切”,强制要求其分红,可能会影响其正常发展。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近日表示,将进一步完善分红制度,逐步引导上市公司在公司章程或年报中明确分红政策。进一步严格上市公司分红作为再融资的前提条件。同时,协调推动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进一步发挥现金分红的表率作用。
分析人士认为,“逐步引导上市公司在公司章程或年报中明确分红政策”,这表明上市公司制度化分红并不遥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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