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新世纪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杭州新世纪)的上市之路并不平坦。
近日,有投资者向记者表示,在IPO前,杭州新世纪与嘉兴市中创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下称嘉兴中创)签下了大额的应用软件开发与销售合同,且合同额从2006年时的约226.6万元,猛增至2007年的1462万元,今年一季度更已达到1353万元,几与去年全年持平,存在人为虚增业绩的嫌疑。
嘉兴中创总经理赵琳娣向记者否认了这种说法,称公司不会因杭州新世纪上市的需要,而人为与其签订大额订单。杭州新世纪产品的主要终端客户嘉兴电力局相关负责人则告诉记者,合同额猛增,是出于电力局的实际需要。至记者截稿时,杭州新世纪尚未对上述质疑作出回应。
被指粉饰业绩
上述投资者向记者透露,杭州新世纪的客户主要集中在浙江省。公司招股说明书 (申报稿)披露,2005年、2006年、2007年浙江地区营业收入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97.83%、88.00%和87.95%。
其中,嘉兴地区集中了杭州新世纪最大的客户。公司在与嘉兴电力局等终端客户直接签订合同的同时,却与嘉兴中创等公司,签订了大额的合同,“间接”为嘉兴电力局等终端客户提供服务。
2005年,杭州新世纪与嘉兴中创签订了 “嘉兴电力局综合网系统服务”、“嘉兴电力局存储服务”、“海宁供电局信息资源管理”等合同;2006年,与嘉兴中创签下了“嘉兴电力局员工保障系统改造与县局推广”、“嘉兴市电力局绩效管理系统”等合同;2007年,与嘉兴中创签订了“浙电SG186-PSMS二期嘉兴试点项目”等合同。
与此同时,双方之间签订应用软件开发与销售合同额却在IPO之前突飞猛进。2005年,与嘉兴中创签订的合同额为54万元,占杭州新世纪应用软件开发与销售合同总额的16.84%;2006年,双方的合同额为226.6万元,占比25.58%;2007年,合同额上升至1462.4万元,占比增至60.17%;至今年第一季度,合同额已达1353万元,几乎相当于2007年全年的合同额,占比亦猛增至82.10%。
“这些合同的真实性值得怀疑,有人为增加业绩之嫌。”该投资者说。
嘉兴中创董事长称不知情
而嘉兴中创董事长张洪福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对公司与杭州新世纪签有大额合同一事并不知情,称自己只是在嘉兴中创挂名,具体的经营事情并不过问。
赵琳娣则向记者解释了嘉兴中创与嘉兴电力局的关系,“嘉兴中创是浙江恒创集团投资的一个全资子公司,主要负责IT方面的经营业务。而浙江恒创集团实质为嘉兴电力局旗下的一个多种经营公司,而嘉兴电力局又将软件业务外包给了嘉兴中创,可以说嘉兴中创甚至代表了嘉兴电力局。”
“因为公司的特殊身份,我们不会随便和别的公司签合同,这方面一直是非常谨慎的。更不会为了帮助杭州新世纪上市,而与它签订大额的合同。”赵琳娣向记者表示。
嘉兴电力局:合同是实际需要
此前,杭州新世纪就已被质疑未与终端客户直接交易,而选择透过嘉兴中创等“中间人”进行。嘉兴电力局科技信息处处长王国栋向记者解释,嘉兴电力局与杭州新世纪签订的合同分为两类,对于部分成品软件,选择与杭州新世纪直接签约,而对于需要后续维护的软件,则需要嘉兴中创的配合才能完成,因此才选择让嘉兴中创与杭州新世纪签约。
对于在IPO前,与杭州新世纪所签合同额猛增的现象,王国东认为是出于嘉兴电力局实际的需要:“作为浙江省SG一八六项目的试点,该项目在2006年时开始产生效益,因此需要大量的软件开发支撑。而今年以来,嘉兴下辖的5县3区,也被纳入到该项目中,所以年初的时候再和杭州新世纪签定合同,因此现在一季度的合同额几乎和去年持平,绝没有人为增厚业绩的现象。”王国栋解释称。
记者昨日来到杭州新世纪公司,公司总经办负责人称董秘俞竣华等人出差未归,因此不便对各项质疑作出回应。而记者随后向董秘办人士发去了采访提纲,但至截稿时,尚未收到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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