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外管局日前批准京、沪两地试点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业务。而作为首批列入该试点的上海浦东新区,日前已有货币兑换公司宣告开业。
根据国际惯例,个人本外币兑换业务主要由银行承担,而我国银行由于网点数量、营业时间等因素的限制,难以充分满足日益增长的货币兑换需求,在涉外交往和人员跨境流动频繁、个人本外币兑换业务量大的京、沪等地区表现尤为突出。
但试点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业务须切记:首先不能一哄而起,要循序渐进认真搞好试点,在地区上不能遍地开花,在数量上不能盲目扩张,否则有可能出现混乱局面,甚至扰乱正常的外汇管理。其次要防止成为热钱外逃的通道,虽个人本外币兑换业务规定了数额上的限制,但毕竟是一个可钻的空子,一些机构可能不惜采取“人海战术”达到热钱逃离的目的。再次,要严格试点单位从事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业务的资格审查,包括安全设施和外管能力。要处理好与银行兑换的关系,在银行网点密集、能满足兑换需要的地方尽量不要设置其他兑换机构。从事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业务网点涉及本外币现金业务,须严格按照安全管理要求,加强安保工作。对具体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要进行必要的金融和外汇知识培训,进行金融、外汇监管规定和制度学习,提高其执行监管制度的自觉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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