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受关注的“飞行员首次被判‘零赔付’解约案”又有新进展。飞行员郭岳炳于前天(8月29日)向法院递交上诉状,请求二审法院在“零赔付”解约的基础上,判决新华航空公司再赔偿他违约金等损失共计130万余元。
郭岳炳的代理律师张起淮昨日(8月30日)对记者说,在众多飞行员辞职案中,郭岳炳是第一个被判不用支付一分钱就可以辞职的飞行员,和那些在辞职后被判赔公司几十万、几百万的飞行员相比,郭岳炳本该满足。他和郭岳炳承认一审判决令人鼓舞,但他们都认为一审法院的判决有很多遗憾之处。“我们不能因为一纸比较令人满意的判决而放弃其他应有的权利。”张起淮说,基于这一点,尽管让人感到意外,郭岳炳最终选择了上诉。
在上诉状中,郭岳炳针对一审法院未支持的军龄未计入工龄问题、拖欠飞行安全奖的问题、未兑现解决北京户口承诺等造成的损失,逐一进行了阐述。他说,航空公司这些行为导致他很难找到新的工作,给他造成了巨大损失。
在诉讼请求中,郭岳炳请求二审法院判令航空公司一次性补发拖欠自己的飞行安全奖及经济补偿金共计9.1万元;重新计算自己的工龄,补发工龄工资,并加发经济补偿金,共计6.7万元;支付因超时飞行及未按规定安排疗养所应给付的违约金10万余元;赔偿因未兑现给自己解决北京户口的承诺而给自己造成的经济损失费和精神损失费共计105万余元,合计130万余元。
张起淮律师表示,他们有充分的法律依据去争取得到二审法院的支持。
郭岳炳是空军转业军人,曾在新华航空公司担任飞行工作6年。今年1月,因认为公司存在超时安排飞行任务、拖欠劳动报酬等行为,他向公司提出书面申请要求辞职。因公司没有为其办手续,他申请劳动仲裁。其间,公司反诉要求他赔偿违约金和赔偿费共计700余万元。
今年4月,顺义区劳动仲裁委裁决,新华航空与郭岳炳“零赔付”解除劳动合同。此后,双方都向法院提起诉讼。8月26日,顺义法院一审维持了“零赔付”裁决,并判决航空公司支付郭岳炳的工资差额及经济补偿金共计7800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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