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11套房,却13年办不下房产证,为此香港居民状告樟木头某楼盘,索赔近百万元违约金。近日,经法院两个多月的调解,双方最终达成了和解。
案情:
13年前买11套房却无房产证
13年前,香港居民张某(后加入加拿大国籍)购买了11套由被告樟木头镇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和某经济合作社合作开发的一楼盘整层,一次性投资总额近千万元,同期缴纳了税金并提交了办理房屋产权证的相关材料。
开发商收齐材料后,却没有协助办理房产证。
之后,张某不断到镇政府和相关部门信访和投诉。在多次交涉、协商无果的情况下,张某以还有7套商品房尚未办理房产证为由将两被告诉至法院,要求两被告协助办理房产证及支付延期办证的违约金。
特点:
双方地位较为特殊
办案法官分析说,该案有几个特点:
一是双方地位较为特殊。原告张某原为香港居民,后加入加拿大国籍,而被告之一的樟木头镇某经济合作社系农村经济组织,在过去的13年中也经历了股份制改革和五届村委会改选,后任村委干部都不愿处理前任留下的烂摊子。
二是该楼盘实际上是由樟木头镇某经济合作社提供地皮,由另一家香港房地产公司挂靠樟木头镇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后来该香港房地产公司倒闭导致部分商品房没有办理证件。
现在要办理房产证需支付的契税及滞纳金高达上百万元,张某自然不愿意出,该村委会也以村民大会不同意为由拒绝。
再次,樟木头镇某经济合作社曾提出以每套14万元的价格购买现市值约11万元的涉案房产,以免除其办证义务,但该和解方案被张某拒绝,矛盾愈演愈烈。
调解结果:
原告放弃百万元违约金诉求
近日,此案经过承办法官和人民陪审员组织双方进行了7次面对面调解,终于使双方在基本方案上相互妥协。由陪审员做张某工作,并同意香港工会联合会东莞市总工会予以协助,终于使其主动放弃了近百万元的违约金诉求,并愿意承担一半诉讼费用。同时,由承办法官在村委会和镇政府之间进行协调,使两被告也下定决心向张某承诺及时提供材料协助其到房管部门办理房产证。
经过法院两个多月的调解工作后,这宗矛盾激化了13年的缠访案最终得到解决。
(责任编辑:黄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