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9月2日电(记者吴晶晶、隋笑飞)推进农民与城镇居民的就业统筹,是衡量城乡统筹成败的重要指标之一。全国政协常委李卓彬2日在全国政协专题协商会上代表致公党中央发言时表示,促进城乡劳动就业统筹仍面临着不容忽视的难点和问题。
李卓彬表示,目前限制性的农民就业的政策仍未完全取消,比如部分地区招工时设定户口等招工条件,这种做法严重影响了就业公平竞争;农民工的就业弱势地位尚未得到根本改变,同工不同酬,在一些地方的建筑行业,农民工的工资、福利待遇只有城市工人的2/3甚至1/2,而且工资被拖欠情况相当严重;农村劳动力培训与企业招聘需求脱节严重,存在专业性不强,就业稳定性不高的情况;城乡劳动就业服务机构不健全,管理不完善。
李卓彬代表致公党中央建议,建立城乡一体的就业机制,把城乡劳动力资源开发利用作为一个整体,通盘考虑,统筹安排;实行城乡统一的就业扶持政策,继续清理和取消限制农民工进城就业的政策规定,探索城乡劳动者统一的失业登记制度,逐步实现城乡劳动者在税费减免、小额贷款等方面的同等优惠,建立起利用再就业资金、支农资金促进城乡统筹就业的政策扶持机制和管理机制;依托街镇社保平台,对城乡劳动力就业、失业、培训、社保等情况进行普查,建立起城乡劳动力资源数据信息库,并实行动态管理。
城乡劳动者合法权益保护也受到关注。李卓彬代表致公党中央提出,应完善用人单位劳动用工管理,大力推进劳动合同在企业的实施,加强劳动争议调解处理工作,在建筑、交通、餐饮、娱乐等行业,全面实行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从制度上加强管理,杜绝欠薪行为。强化用人单位劳动用工监督检查,建立高效便捷的劳动仲裁制度和针对农民工和城市弱势就业群体的法律援助制度,使劳动违法行为能够得到及时的纠正和惩处。
此外,李卓彬还表示,应建立健全职业技能培训体系,提高城乡劳动者就业技能和水平。同时强化城乡职业技能培训,积极推进面向城乡的职业教育,提高城乡劳动者的技能素质和适应就业形势变化的工作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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