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已连续三年实现了城乡新增就业“双百万”。最新统计显示,今年1—10月,山东省城镇新增就业100.3万人;转移农村劳动力131.9万人,超额完成转移120万人的全年预期目标。在全省转移到非农产业的农村劳动力中,有90%的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转移,70%以上在县内转移,农民工进城务工基本实现“离土不离乡”。
作为农业大省,山东省农村富余劳动力达800万人。2004年,山东省首次实现城镇和农村劳动力新增就业同时超过100万人次;2005年山东省城镇当年新增就业103.2万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66万人,连续两年城乡新增就业双双突破百万人。
为促进农村劳动力更加合理地流动,同时改善农民工进城务工的环境,今年山东省确定了济南、青岛、烟台、威海、莱芜等5市和20个县(市、区)开展统筹城乡就业试点,力争在试点地区为城乡劳动者建立平等的就业制度、用工制度,并逐步实现统一的社会保障制度。试点确立后,农村劳动者和城镇劳动者,一起纳入就业和失业统计。
同时,山东省还鼓励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转移就业。这既可加快小城镇和县域经济的发展,也可避免大量农民工盲目进城,引发大城市人口急剧膨胀和贫富悬殊迅速拉大。外出农民工回到小城镇创业和居住,对自身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也是一极大提高。在全省转移到非农产业的农村劳动力中,有90%的农村劳动力实现了就地就近转移,70%以上在县内转移,农民工“离土不离乡”的目标基本实现。
据了解,山东省已连续4年保持新增城镇就业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逐年增长,连续3年实现就业增长大于失业增长,连续4年城镇登记失业率保持在3.8%以下。近3年来,山东省每年城镇新增就业人数占到全国新增就业总量的1/9。(记者 杨飞越) (责任编辑:单秀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