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乌鲁木齐9月5日电(记者贺占军)国电新疆红雁池发电有限公司等16家新疆重点排污企业,5日被自治区人民政府分别设定减排倒计时表:2010年8月前,这些企业必须完成脱硫设施建设,并使脱硫效率达到85%以上,从而使新疆当前严峻的节能减排形势明显改观。
这些企业涉及火电、冶炼两大二氧化硫排放的重点行业。9月5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保局与16家重点排污企业签订了限期治理责任书,并分别确定了减排时间表。其中,新疆华电苇湖梁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今年11月必须完成发电机组脱硫设施建设,而最晚的
新疆天业集团有限公司(自备电厂)几台机组必须在2010年8月前完成脱硫设施建设。
近年来,新疆主要污染物减排治理取得一定成效,但形势依然严峻:过去连续两年均未完成国家下达的节能减排指标,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仍呈现上升趋势。经环保部门核定,2007年新疆二氧化硫和化学需氧量排放分别为55.9万吨和27.27万吨,分别超过“十一五”总量控制指标5.66万吨和1.6万吨。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严振信说,三大因素致新疆污染物减排形势严峻:第一,新疆工业经济的快速发展特别是煤电煤化工项目陆续投产,造成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大幅增加;第二,原有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大的火电、有色金属冶炼等企业烟气脱硫设施建设滞后;第三,已开工建设的污染处理设备施工缓慢,没有形成减排能力。
目前,新疆各级部门已意识到节能减排形势的严峻性和重要性,并成立了专门的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和相应工作机构,要求重点污染排污企业特别是10万千瓦以上发电机组必须实施烟气脱硫。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保局副局长王联社表示,环保部门将简化设施建设审批程序,并对积极开工建设并按期完成治理工程的企业,给予环保补助资金重点支持;对未完成限期治理的企业,环保部门将依法追究责任并加倍征收和追缴历年拖欠的排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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