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财政部消息,今年以来,为帮助解决中小企业发展中面临的困难和问题,中央财政积极采取和完善政策措施,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安排中小企业专项资金35.1亿元,实施优惠的税收政策,有力地支持了中小企业健康发展。
具体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发挥财政政策导向作用,促进中小企业转变发展方式 按照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的总体要求,引导中小企业调整企业结构、节能减排,开拓国内和国际市场,加快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二、完善科技创新政策体系,支持中小企业创业和技术创新 今年中央财政安排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14亿元,同比增长27.3%,另外还安排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3亿元,用于支持中小企业科技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
三、促进信用担保体系建设,改善中小企业融资环境 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的总体部署,中央财政继续大力支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发展,引导金融机构开展小额担保信贷业务。
四、实施中小企业税收优惠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一是今年起实施新《企业所得税法》及《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对内外资企业统一实行25%的所得税税率。二是为解决中小企业相对集中的纺织、服装企业的实际困难,今年8月将纺织品、服装的出口退税率由11%提高到13%,半年增加退税100亿元左右。
五、完善政府采购制度,拓宽中小企业市场空间 为有效利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根据国家有关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法律、法规,财政部将于近期制定《中小企业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加快开展中小企业产品和服务政府采购工作,推动各级政府将政府采购资金向中小企业倾斜。
六、清理行政事业性收费,减轻中小企业负担 按照国务院有关要求,全面清理和检查对中小企业的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基金),整顿和取消涉及企业的不合理收费(基金)。从2008年9月1日起,在全国统一停征个体工商户管理费和集贸市场管理费,减轻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负担,促进市场经营主体公平竞争。
(责任编辑:黄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