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记者鲁勋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长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意见》全文昨天在中央人民政府网站正式公布,长三角区域范围扩至沪苏浙2省1市全境得以明确。“作为长三角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江苏的面积最大、人口最多,苏北地区以及沿海滩涂地区资源丰富,可发展的空间最大,因此江苏省将在长三角区域的发展中扮演更为重要的角色。
”江苏省社会科学院副院长,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城市发展研究中心长江三角洲区域研究中心主任张颢瀚昨天在接受早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南京大学经济学院产业经济系主任、博导,国家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南京大学长江三角洲经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郑江淮教授则认为,在经济行为上,长三角的范围早就扩至2省1市,此次算是给了一个正式的“名分”,长三角行政协调将从原有的市级上升至省级层面。
江苏可发展潜力最大 “《指导意见》中提出"到2020年,形成以服务业为主的产业结构,三次产业协调发展",这个目标是非常切合实际的。”张颢瀚认为,但不管是“努力形成以服务业为主的产业结构”、“努力建设国际先进制造业基地”,还是“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都可以说是围绕着将长三角培育成“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世界级城市群”的目标,而在这一点上江苏省优势尤其明显——“沪宁线是国内大中城市密集度最高的地带”,京沪高铁、沪宁城铁的相继开建,长江航道的率先数字化等,将使得这一地带具有更大的发展空间,有望成为长三角世界级城市群的中心地带。
张颢瀚认为,《指导意见》在产业空间布局上提出“以沪宁、沪杭甬沿线为重点发展具有先导效应、发展潜力大的电子信息、生物、新材料和先进装备制造等产业;在沿江、沿海、杭州湾沿线优化发展产业链长、带动性强的石化、钢铁、汽车、船舶等产业。”,其中沪宁线、沿江、沿海都重点提出,除此之外,
连云港被视为发展潜力较大地区,将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带动江苏沿海、东陇海沿线发展,江苏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作为教育大省,江苏的科教研发力量全国著名,在推进自主创新方面的实力自然不容小觑。
而在新农村建设方面,江苏一直走在全国前列,此次《指导意见》又单独提出“充分发挥江苏沿海等地区滩涂资源丰富的优势,建立现代农业示范区,积极发展规模化高效农业”;在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和资源节约、环保建设等方面,“进一步做好江苏沿海等地区的风电项目规划建设”、加快“太湖流域”、“淮河流域”水环境治理都明文提出,可见江苏将在国内具有一定的示范作用。
张颢瀚表示,无论从地域面积、人口总数、资源潜力方面,江苏的比重都是最大,具有一定的优势,从《指导意见》来看,长三角范围扩大后,整个江苏的可发展空间更大,承担的作用也就更加重要。
“两省一市”既科学又现实 《指导意见》在第一点就提出“长江三角洲地区包括上海市、江苏省和浙江省”,对此,张颢瀚无比欣喜,“这是很多专家学者呼吁了很多年的心声”。早在2004年,张颢瀚就提出长三角的范围应由现有的“15+1”变成“3+2”,即由原有的16市扩至江浙沪3省加皖赣2省的部分城市。
“长三角不是行政区的概念,而是经济区、都市圈的概念。”张颢瀚认为,地方政府是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主导力量,无论从产业布局还是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地区经济发展都很难将同一个行政区域划分出来进行规划,在空间上扩至2省1市后,长三角的发展将既符合都市圈经济发展的科学规律,又符合行政区域经济发展的现实。
张颢瀚表示,既然《指导意见》开篇就提出长三角地区是我国综合实力最强的区域,长三角就必须在经济总量上具有绝对的实力,扩至2省1市后,长三角的GDP总量在全国占比将从原有的18%上升至24%,换言之从不到1/5上升至近1/4,经济区的规模效应将更为明显,带动中西部发展的功能将更为强大。
“其实现在长三角辐射范围已经远远超出原有的16市,《指导意见》将使得沪苏浙三地的发展关系更明确,发展定位趋于合理,更重要的是有助于打破原有的行政壁垒。”郑江淮表示,“在只有16市的情况下,长三角的协调更多地停留在市级层面的沟通,扩至2省1市之后将更多的是省级层面的沟通,长三角行政部门之间的共识将大于分歧,地区内部的共赢也将大于分利。”
郑江淮指出:“我们在调查中发现,大家认为行政壁垒更多地存在于地区管理部门之间,但是同一个系统内部的问题往往被忽视,比如说各地的海关、商检、口岸之间也会存在协调问题。”郑希望《指导意见》出台后,分布于三地的部门内部也要充分沟通协调,如实现进出市场的信息资源共享等,这将更有利于三地的企业发展。
(责任编辑:钟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