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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年乡镇企业法:从这时起乡镇企业被重新定义

  该文在2008年7月26日刊登在21世纪经济报道 原标题为:近几年是中小企业发展最好的时期

  在计划经济体制下,中国的中小企业无论是从数量、技术革新,还是从对经济发展的贡献上考量,都无足轻重。

直到改革开放后,中小企业的发展才有了一个翻天覆地的变化。中小企业最先迸发出勃勃生机,是从当时被称作“乡镇企业”爆炸式增长开始的。

  乡镇企业的黄金时代

  从1984年开始,一直到1989年,是乡镇企业发展最蓬勃的高峰期。一是实际需要,二是政策调整,铸就了乡镇企业的辉煌。

  至于实际的需要,是指就业上的压力。上个世纪70年代末和80年代初,大批下乡知识青年回城,就业成为一个大问题。要促进就业只能依靠发展。当时,包括我在内的很多人就提出,解决就业问题要自谋职业和政府安排相结合。

  自谋职业,实际上就是允许搞私营经济。下乡知青进城以后允许自谋职业,必然影响到农村。农村实行联产责任承包制以后,大大激发了广大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农业生产力被极大地促进,于是造成了大批的农业富余劳动力。大量的富余农民总是要有事干,所以就进行非农产业生产。当时,城乡都缺少生活日用品,甚至是生活必需日用品,这就激发了一大批生产小商品的企业,来满足城乡市场需求。

  1984年,农村取消人民公社,恢复乡镇编制。本来,非农产业企业一开始称为“社队企业”,恢复乡镇编制以后,那些非农产业的企业叫什么呢?时任国务院副总理的万里同志提出,“叫乡镇企业吧”,后来大家就接受了。此后,紧接着中央就发布了一个关于大力发展乡镇企业的一个文件,被称为“国务院第四号文件”,“四号文件”就把社队企业正式改名为“乡镇企业”,这时候乡镇企业包括乡镇办、村办、联户办、户办“四个轮子”。“四号文件”对促进乡镇企业发展起了很大的作用,文件中提出的一些改革观念和具体的帮助扶持措施,促进了上世纪整个80年代乡镇企业的蓬勃发展,奠定了中国发展市场经济的基础和中小企业发展的基础。1987年,中国改革开放的总设计师邓小平在会见外宾时留下这样的话——“我们完全没有预料到的最大收获,就是乡镇企业发展起来了”。“异军突起”甚至成为那个时代形容乡镇企业最典型的词。

  政府相关政策的调整,也极大地促进了乡镇企业的发展。在胡耀邦同志任党的总书记期间,每年发一个“1号文件”,来解决农村问题。这些“1号文件”中,始终把发展乡镇企业(社队企业)作为一个主要内容,对乡镇企业在政策上放宽,并采取一些相关的扶持措施。譬如乡镇企业原材料缺乏,国家就增加一些相关的原材料供应;乡镇企业缺乏资金,国家就允许银行业有适用的贷款,国家也允许乡镇企业之间互相拆借筹款等等。政府还提出“鼓励万元户”,鼓励一部分人先富裕起来,有的地方还给创业的人员进行评比,披红戴花,有的还给予奖励。

  但到了1988年,中国发生了较为严重的通货膨胀,物价指数高达18.6%。进入1989年,全国范围内进入了经济萧条。当时是典型的生产停滞,通货膨胀。接着乡镇企业的发展就进入了90年代初的低谷。在这个过程中,出现了一些政策的变化,那就是优惠政策只给当时的国有企业,乡镇企业就不能再得到优惠贷款等等。再加上进入90年代以后,一系列政策导向不再对农村企业有任何照顾,80年代乡镇企业发展的黄金时期就结束了。

  近几年是中小企业最好时期

  1992年小平同志发表南巡讲话,为市场经济正名,提出坚持“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从此改革开放一跃而成为“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一下子,全国中小企业得到了空前的大发展。直到1995年,中小企业的发展达到了最高峰,中小企业数量最多,发展最快。中小企业的数量到现在都还没突破当年。

  1995年,中国开始进行宏观调控。1997年,当相当多数的乡镇企业面临亏损和改制的双重压力的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乡镇企业法》在元旦实施,值得注意的是,从这时起,乡镇企业被重新定义。过去,乡镇企业主要指乡村集体经济举办的工厂、商店,强调的是所有制。现在,人们开始更多地从地域上来界定乡镇企业:只要地处乡村,利用农村资源,以农村劳动力为主的,就是乡镇企业。而这场声势浩大的所有制的改革,和人们对乡镇企业认识的潜移默化,又给乡镇企业带来新的难题。

  宏观调控以后不久,也就是在1997、1998年,爆发了东南亚经济危机。国内调控和国外的经济危机两项叠加作用,使得中小企业的日子非常难熬,企业倒闭,失业人口增加,人们的收入降低,社会萧条,经济低迷。直到2002年,用了七八年时间,中小企业才恢复元气。我觉得这种情况与中国当前形势相类似,这一个历史教训我们应该汲取的。

  2001年,中国加入WTO以后,随着世界市场的恢复,中小企业才逐步走出困境。2002年6月29日,九届全国人大审议通过中国第一部关于中小企业的专门法律——《中小企业促进法》。《中小企业促进法》颁布实施以来,各级政府把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在学习借鉴国际先进经验的基础上,结合中国实际,采取了一系列积极有效措施,取得了显著成效。党和国家越来越高度重视中小企业发展,近年来出台了一系列鼓励、引导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国家“十一五”规划提出了实施“中小企业成长工程”的战略目标,进一步营造有利于中小企业成长的良好社会环境,引导全社会关注与支持中小企业的发展。

  中小企业为国家和社会作出越来越多的贡献。2007年,中小企业创造的GDP占全国60%,交纳税金已经占50%,在经济上可以说占据半壁江山。中小企业的发明专利占66%,研发产品占82%,是中国建设创新型国家的生力军,吸纳了75%的城镇人口就业,同时为75%向城市转移的劳动力提供就业。中小企业作为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已经逐步成为国民经济发展的生力军。中小企业在产品技术创新、产业结构调整、区域经济发展、解决城镇就业和农村劳动力转移、提高国民生活水平、构建和谐社会等方面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成为构造市场经济主体,促进社会稳定的一支基础力量。

  我认为这几年是中小企业发展最好的时期。虽然中小企业在数量上还没达到1995年,但是质量超过了,而且走向了世界。

  创新在企业,解放思想在政府

  在我国,改革开放之所以能够不断深化,并不断促进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政企互动是重要环节。我们常讲要解放思想,要改革创新。在我看来,作为在竞争条件下的企业,它为了生存发展,就一定会创新。为了促进经济发展,就必须调整政策和修改法律,而这都是政府应该做的事。改革开放的过程就是这样的政企互动的过程。为了促进民营经济的发展,多次修改宪法,就是一个典型的例证。所以,创新在于企业,解放思想在于政府。企业改革创新,政府要了解,发现创新具有积极作用,就应该支持。小平同志曾经说过,一切都要经过试验,对于一时拿不准的问题,不要匆忙下结论,观察一个时期,最终实践证明是不好的,再予以解决。小平同志还讲过允许犯错误的话。

  在政企互动中,有两条原则是应当遵循的。一是上层建筑为经济基础服务,二是政府为民服务。政策和法律都属于上层建筑,其正确与否,主要是看是否有利于促进经济发展和民生问题的改善。三十年改革开放的重要经验就是以经济发展中心,为此逐步改革了计划经济时期形成的一系列政策和法律,初步建成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大幅度地提高了人民生活水平。

  然而,目前我国经济社会虽然有了很大发展,但是还仍然属于发展中国家,还仍然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因此今后还仍然必须以发展经济为主线,并为此改革所有不相适应的政策法规。

  (作者系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教授,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小企业研究中心主任)

  

(责任编辑:李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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