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丽华
【本报讯】(记者 朱丽华)昨日晚间,人民银行发布通知称,决定自2008年10月27日起,将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下限扩大为贷款基准利率的0.7倍;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20%。
业内人士称,这一政策的出台,将减轻市民购买自住房的房贷负担,房地产市场将释放一定的住房刚性需求,中低端住房价格将有望走稳。
央行发布的通知称,对居民首次购买普通自住房和改善型普通自住房的贷款需求,金融机构可在贷款利率和首付款比例上按优惠条件给予支持。
银行业内人士称,目前银行认定按揭客户是否是首次置业,通常是以借款人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为单位认定房贷次数。居民的改善型普通自住房的贷款需求,是已经利用银行贷款购买首套自住房的家庭,但借款人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低于当地平均水平,有再购房的需求。
如借款人能获得基准利率下浮30%的贷款,那月供将减轻不少。若以五年期以上的房地产贷款计算,按照原来在基准利率下浮15%,即使现在利率为7.47%的0.85倍为6.3495%。如按新政策规定,贷款利率的下限可扩大为贷款基准利率的0.7倍即5.229%。那么一笔20年期,50万元以等额还款方式的贷款,每个月按揭款由原来的3683.7元,降低至3363.36元。降幅达320余元。如考虑利率不变,市民20年内不提前还贷,那该政出台前总共需要还款884087.14元,而调整政策后,只需要还807205.88元,节省了76000多元,降幅近达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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