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金融机构用于小企业的贷款,央行将单独统计,并会同银监会加强核实监督。
中国人民银行23日表示,今年第四季度,人民银行将会同有关部门继续引导和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促进中小企业成长,维护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10月20日和21日,中国人民银行召开主要银行业金融机构和分支行专题工作会议。会议要求,为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力争使中小企业贷款增长快于各项贷款增长。对于金融机构用于小企业的贷款,央行将单独统计,并会同银监会加强核实监督。
人民银行要求,全国性银行要在合理把握风险的基础上,继续加强资产存量和增量结构调整,完善信贷管理制度,简化中小企业信贷流程,建立信贷支持中小企业的长效机制。而地方性银行要结合当地和自身特点,立足于县域和社区金融服务,在满足审慎监管要求、确保稳健经营的同时,充分运用自筹资金加强对当地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
此外,央行对下一阶段中小企业信贷支持工作进行了具体部署。一是继续培育和发展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体系,大力发展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贷款公司和农村资金互助社等新型金融机构。二是大力推动金融创新,鼓励商业银行发展并创新中小企业贸易融资手段和中小企业信贷产品。三是加快建立适合中小企业特点的信用征集体系、评级发布制度和信息通报制度。
今年下半年以来,根据国内外经济运行中出现的新情况、新变化,人民银行提高调控的针对性和灵活性,一方面适时调增信贷总量,另一方面坚持区别对待、有保有压,把总量调增与结构优化结合起来,引导信贷资源向“三农”、中小企业和灾区恢复重建等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倾斜。
财政方面,2008年中央财政用于支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业务的资金规模也在成倍增长。据了解,下一步财政还将加大力度,在担保、贴息等方面给予扶持,改善中小企业信贷投入环境。(李丹丹苗燕)
(责任编辑:田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