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先生花24万元购买并佩戴了12年之久的劳力士手表,在劳力士特约店维修时竟然发现是仿制品。为此,王先生将出售此手表的商家告到朝阳法院,要求双倍赔偿手表货款48万元,并赔偿利息、误工、交通、住宿、检测等损失20余万元;同时要求商家赔礼道歉。
上午,该案在朝阳法院开庭。
为王先生作公民代理的是职业打假人王海。根据王先生的起诉,1995年11月18日,他在某购物中心以24万的价格购买了一块瑞士劳力士手表。购表时,商家向他提供了发票以及瑞士原产证书和质检部门出具的验证真伪的检验报告(复印件)。然而去年他在佩戴该表时发现,手表走得忽快忽慢,于是将表送到劳力士特约维修店要求维修,但维修店却以此表非原厂出品拒绝修理。
去年9月26日,王先生到中国商业联合会钟表眼镜商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对这块劳力士手表的真伪进行了鉴定。经鉴定,此劳力士手表为生产国别不详的仿制劳力士手表。王先生说,商家在销售该表时提供的真伪检验报告,并未说明该表是仿制表,仅说明该表外观件经过改装。但实际上该表仅机芯为劳力士机芯,表带、表链、垫圈、表盘和
宝石、包装盒、保证书等都不是劳力士公司的原厂产品,也未经劳力士公司允许或授权使用。
上午,被告在庭上表示,王先生购买该表时,商场已明确告知其手表是经过改装的,因此已经履行了告知义务,并不存在欺诈行为。其代理人向法庭提交了一份鉴定报告称,在该表出售前,商场曾将4块劳力士表送检,结果为1块是瑞士原装劳力士,另外3块是改装劳力士。“按照当时的检验依据和瑞士政府的法规,这3块劳力士手表不能被判定为原装的、纯正的劳力士手表。”该代理人称,商场出售该表时,已向王先生出示过这份鉴定报告,而当时全国许多地方都有这种改装劳力士出售。
但王海认为,这份鉴定报告只能说明,这块手表的外观进行过改装。而外观是否进行过改装和手表是否为仿制品是两回事。他认为,包括这份鉴定报告都是不负责任的。上午,经王先生申请,法庭决定先休庭,对这块手表的价值进行评估。待评估结果出来后此案将继续开庭审理。(记者张蕾) (来源:北京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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