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12-299:53:02#@#$#在发达的资本市场,融资融券交易作为一项基础性证券交易制度已有相当长的时间。作为基础性证券交易制度,这项制度为投资者提供看空交易机制,同时为投资者提供信用交易杠杆,为证券市场的发展提供制度性保障。
10月5日,证监会正式宣布启动融资融券试点,标志着我国融资融券业务进入了倒计时。随后,包括
中信证券、
海通证券、东方证券、光大证券、华泰证券、国泰君安、申银万国、银河证券、国信证券、广发证券、招商证券等11家证券公司进行了两次融资融券业务全网测试。
11月25日,证监会分别对备选券商的融资融券方案及申报材料进行了窗口指导。12月1日,根据之前发布的《证券公司业务范围审批暂行规定》,证券公司在这一天可以申请开展融资融券业务。但由于试点证券公司的资质条件和标准尚未最终明确,还要待证监会发布相关通知,因此,至今还没有券商上报融资融券试点申请。
点评:可以肯定的是,作为证券市场制度创新的代表,融资融券试点启动有助于增强市场的流动性。融资融券交易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放大资金和证券供求,从而活跃证券交易,增强证券市场的流动性。同时,融资融券的推出也有利于稳定市场,结合此前的印花税调整等一系列措施,有助于市场信心的恢复,从而有利于交易量的提升。
相比印花税而言,以融资融券为代表的创新业务虽然在短期内的实质性影响有限,但对券商行业的长期影响更为积极而深远。对券商经纪业务而言,首先获得试点资格的券商将具备先发优势,这也使得市场份额加速向这些券商集中;对投资业务而言,券商可以通过套利等获取稳定收益,改变投资业务高风险的现状。
另外,融资融券的推出将改善试点公司的盈利。但在转融通机制推出以前,证券公司仅能以自有资金开展融资融券业务,这限制了盈利增加的幅度。但需指出的是,即使该业务推出,对券商业绩的短期贡献也十分有限。基于此,对整个券商板块持谨慎态度,尤其是对中小券商而言,融资融券推出的受惠程度相当有限。在扩容压力仍十分沉重的背景下,估值回归已属必然。
(责任编辑:李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