扩大内需是当前保持中国经济持续平稳健康发展的重大举措。随着增值税转型方案的颁布并即将于2009年1月1日起实施,税收作为保障经济增长的重要政策导向已经清晰显现。本文认为,在当前经济下滑和受到国际金融危机影响中,税收政策应采取有力措施,不放弃正确的既定调控方向,在扩大内需和顺应经济转型方面充分发挥积极作用。
大力支持国家就业工程,提高居民可支配收入水平 就业是民生之本,促进就业再就业和提高居民收入,是提振内需的必然要求。税收政策是促进就业和提高居民收入的一项重要的长效帮扶机制,应予以不断调整完善,提高政策可操作性,降低就业与再就业成本,在鼓励企业增加就业机会上发挥更大作用。
要规范促进就业再就业的税收政策。目前,涉及下岗失业人员、军队转业干部、城镇退役士兵、军队随军家属及其他持有相关就业证明人员就业的税收优惠政策,既存在类似地方,又有不同之处。考虑到对就业再就业人员应给予一致的税收待遇,本文意见,关于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军队转业干部、城镇退役士兵、军队随军家属及其他持有相关就业证明人员就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应予以规范,在调查研究基础上,进一步发挥税收优惠政策扶持作用,把促进就业与发展非正规就业和积极拓展现代新型服务领域结合起来,鼓励自主创业,延长政策时效,制定统一的就业再就业税收政策。
要考虑提高个人所得税以及货物和劳务税起征点。提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其效果接近于普遍提高居民收入水平。要积极发挥税收调节收入分配作用,适时研究将个人所得税起征点提高到3000~5000元,提高个体工商户所得税扣除标准,降低个体经营成本。为提高个体经济整体从业和经营活力,还应进一步提高增值税和营业税起征点。目前,增值税的起征点是,销售货物的起征点幅度为月销售额2000~5000元;销售应税劳务的起征点幅度为月销售额1500~3000元;按次纳税的起征点幅度为每次(日)销售额150~200元。营业税的起征点是,按期纳税的起征点幅度为月销售额1000~5000元;按次纳税的起征点为每次(日)营业额100元。根据上述规定,如果按照利润率10%~20%测算,从事个体经营的家庭,经营销售额或营业额刚达到起征点的,其收入水平仍然处于较低水平。出于这样的考虑,本文意见,应大幅度提高增值税和营业税起征点。初步建议是,将增值税的起征点调整为:销售货物和销售应税劳务的起征点幅度为月销售额15000~25000元水平;按次纳税的起征点幅度为每次(日)销售额500元。营业税的起征点是,按期纳税的起征点幅度为月销售额15000~25000元水平;按次纳税的起征点为每次(日)营业额500元。
建立对房地产行业的长期调控机制 房屋是居民一个消费热点,房地产业对于保障安居,拉动国民经济和地方经济具有重要作用,而房地产业本身又具有高能耗和占用土地资源等特点。中国城市住房的能耗占全国总能耗的比重高达37%,和发达国家相比,中国城市住宅的能耗平均高出3.5倍。本文意见,应以节能为切入点,对房地产市场予以长期有效调控。要尽快健全完善节能省地房屋标准,制定民用建筑节能项目依法享受税收优惠的执行标准,落实节约能源法,对于相关节能建筑材料、商品和建筑施工,在货物和劳务税、所得税等方面,对符合一定节能标准的,以及对生产、使用列入推广目录需要支持的节能技术和产品,考虑给予一定的税收扶持政策。实行鼓励先进节能环保技术设备进口的税收优惠政策。对节能省地环保型建筑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研究执行有效的税收优惠政策。特别需要强调的是,对能耗水平较高、土地利用效率较低,超过一定标准的建筑,要研究按照规定标准,提高其建设、交易和使用环节的税收负担水平。
统筹引导农村需求有序发展 (一)提高农村广播电视覆盖水平。配合家用电器下乡工程,进一步强化税收对农村广播电视传播事业的扶持力度,建议调整税收优惠政策期限,延长执行支持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的税收政策,在2012年前,对经营有线电视网络的单位从农村居民用户取得的有线电视收视费收入和安装费收入,免征营业税;对经营有线电视网络的事业单位从农村居民用户取得的有线电视收视费收入和安装费收入,不计征企业所得税;对经营有线电视网络的企业从农村居民用户取得的有线电视收视费收入和安装费收入,扣除相关成本费用后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二)支持农村金融体系建设。金融体系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保障。没有现代农村金融体系,就很难发展现代农业,就很难建设新农村。完善农村金融体系,改进“三农”金融服务,离不开税收政策。应统筹研究区域性农村金融机构税收扶持政策。对区域性农村金融机构、农村信用社实行统一的营业税和所得税优惠政策;对政策性农业保险业务和农村保险试点业务给予税收政策扶持,对于农村居民人寿保险项目,给予税收优惠政策;对于农业担保基金或农业担保机构开展农业信用担保、再担保业务取得的收入,符合一定条件的,在规定的期限内,研究给予免征营业税的优惠政策。
(三)鼓励发展订单农业。订单农业是工业反哺农业的重要方式,是农业规模生产的发展方向。应调查研究订单农业的具体方式和适用货物和劳务税政策,对实行订单生产方式的农、林、牧、养殖业中直接从事生产的生产者,不论是否采用委托生产形式,要按照“多予、少取、放活”原则,给予税收优惠政策。
引导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方面的自主创新 节能环保与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紧密相关,要做到节能环保,必须依靠创新,不断提高生产效率。中国产业在节能减排方面的起点较低。目前中国能源利用效率比发达国家低约10个百分点,其中电力、钢铁、有色金属、石化、建材、化工、轻工、纺织等8个重点行业主要产品的单位能耗平均比国际先进水平高40%。应实施支持循环经济发展和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税收政策,继续完善企业节能环保标准,建立健全有利于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创新的税收政策体系,支持发展循环经济和建设节约型社会。实行节能环保项目减免企业所得税及节能环保专用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政策。对企业综合利用资源,生产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定的产品取得的收入,在计征企业所得税时实行减计收入的政策。同时,对电力、石化和其他资源产品,逐步合理加大增值税、资源税、消费税等税种的调节力度。
大力发展文化产业 建设和谐文化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也是重要途径。一个社会的和谐,在本质上体现为一种和谐的文化精神。文化市场潜力巨大。实行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的税收政策,建设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对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一)繁荣文化市场。对文化体制改革中的转制文化单位按规定执行税收优惠政策,积极稳妥地促进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研究将转制文化单位适用的税收政策及时推广到全国范围的条件。
(二)推动动漫产业发展。落实《关于推动我国动漫产业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要求,制定适用税收优惠的动漫产品和企业的范围、管理办法,对于经国务院有关部门认定的动漫企业自主开发、生产的动漫产品,即企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动漫产品,可申请享受国家现行鼓励软件产业发展的有关增值税、所得税优惠政策。对动漫企业自主开发、生产动漫产品涉及营业税应税劳务的(除广告业、娱乐业外),暂减按3%的税率征收营业税。对动漫企业在境外提供劳务获得的境外收入不征营业税,境外已缴纳的所得税款可按规定予以抵扣。经国务院有关部门认定的动漫企业自主开发、生产动漫直接产品,确需进口的商品可享受免征进口关税及进口环节增值税的优惠政策。
(三)加强未成年人思想建设。要进一步规范网络游戏业经营,完善加强未成年人思想建设的税收政策,对网络游戏业经营方式进行调查研究,明确网络游戏运营企业提供网络游戏服务,采用各种方式取得收入适用规范的营业税政策。
保持国际贸易平稳增长,调节商品出口退税和鼓励服务外包
世界经济受美国金融危机的影响,先于中国经济进入调整期,中国出口增长速度也由此明显放缓。为此,商品出口税收政策的调整应进一步体现出促进劳动密集型产业发展和保护资源等目标,在继续严格控制粮食、化肥和煤炭、焦炭、钢铁、石化产品等“两高一资”产品出口的同时,针对经营困难的劳动密集型行业如纺织服装、轻工等部分产品予以支持,保持对外商品贸易平稳增长。要进一步细化出口商品的税则分项,配合出口结构升级,根据不同技术含量和加工深度给予不同出口退税率。
与制造业国际转移相对应,服务业外包被称为第二次经济全球化。联合国贸发会议研究表明,中国正成为全球跨国公司海外研发活动的首选地,同时有条件成为跨国公司服务外包的主要承接地。2006年,商务部将服务外包产业列为中国未来重点发展的一项产业。
应研究在现阶段税收政策方面,对离岸服务外包,暂不区分是否属于技术密集型、智力密集型,还是劳动力密集型产业,均原则考虑给予统一的税收政策。服务业,包括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服务,主要属现行营业税征收范围,并通过生产产品延伸到增值税征收范围。为体现税收政策作用,可做出原则设想:对离岸服务外包业务,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的,给予免征;对于属于增值税征收范围的,可以给予退税。
研究建立离岸服务外包业务税款抵扣机制。印度软件外包几乎全部是出口,中国却有很大的国内市场。因此,如果允许企业免税项目以抵扣其他经营应缴纳的货物与劳务税方式实现,则能够较好地促进企业在承接服务外包同时,积极兼顾拓展国内市场,提高国内信息行业生产和应用水平。为实现高起点承接服务外包业务,对于符合特定条件的企业,可以确定专项税收政策,或可考察两种方式:一是对其他服务外包企业从具有国际资质的大中型服务外包企业转包、分包业务收入应缴纳的货物与劳务税,给予该无资质企业抵扣其境内同类服务收入应缴纳的营业税或增值税待遇。二是离岸服务外包企业免缴的货物和劳务税,可以通过抵扣该企业国内经营应缴纳的营业税或增值税方式实现。这样,把离岸服务外包的税收优惠政策效应,扩大到境内服务外包范畴,能够刺激服务外包业务的延伸发展和国内服务市场繁荣,促进知识产权转让。
促进现代物流业发展 要按照国务院关于促进现代制造业与服务业加快融合、互动发展的要求,加快发展现代物流业。要进一步提高对发展现代物流业的思想认识,以其带动中西部地区和农村地区的生产、消费市场更好更快发展。为应对中国现代物流行业在技术设备和信息化管理水平,以及2011年航空业全面开放等方面面临的挑战,要进一步建立健全现代物流业税收制度体系,扩大现代物流业营业税政策实施范围,在仓储行业全面实行营业税差额纳税政策,顺应制造业和交通、仓储等行业协调发展;调整装卸、搬运行业货物与劳务税政策,允许实行货物与劳务税抵扣机制;制定便于操作的所得税汇总纳税政策实施办法,允许符合条件的现代物流企业实行跨地区合并纳税;参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货物运输行业管理特点和税收管理要求,进一步研究快递业务适用税收政策,重新明确快递业务适用的营业税税目,合理确定其适用营业税政策及征收管理办法。
调节汽车消费 汽车是近年居民消费一大热点,也是高能耗产品。引导汽车生产消费,加强汽车行业的节能减排工作已经刻不容缓。近年来,中国已多次调整汽车消费税政策,旨在抑制大排量汽车的生产和消费,鼓励小排量汽车的生产和消费,有利于降低汽柴油消耗、减少空气污染,促进国家节能减排工作目标的实现。本文意见,应继续降低小排量乘用车的消费税税率,排气量在1.0升(含1.0升)以下的乘用车,建议取消其1%的消费税;要进一步提高大排量乘用车的消费税税率,对排气量在2.0升、3.0升和在4.0升以上的乘用车,分别进一步上调其适用税率。(作者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来源:《中国发展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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