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折腾经济”比金融危机更可怕
时下,各地政府都在纷纷采取措施,用足用活中央政府的各项宏观调控政策,以抵御世界性金融危机带来的市场寒流。可以说,这种“积极”的抵御行动与消极的被动接受相比,在一定条件下和局部范围内明显起到了弱化危机影响和促进经济繁荣的作用,很多“主动出击”的结果都是令人欣慰的。
然而,并非所有的结果都能尽如人愿。人为“驱动市场”过程中也难免会出现这样那样的偏差和失误,甚至“饮鸩止渴”地陷入严重的“折腾经济”误区。一些地方目前正在“矫枉过正”地大量拆毁“违规建筑”,笔者认为,这样的做法就很值得商榷。
对于一些“违规建筑”,比如“小产权房”该不该拆的问题,学术界之间和政府层面就一直争论不休。持“保留论”观点的专家认为,在政府有关部门“睁只眼闭只眼”中已经建好了的“小产权房”不应该拆。理由是既然已经盖起来了,都是国人的财富,就像一个“超生”的孩子,出生之前,你尽可能去“计划”,一旦出生,就享有同等的生存权利,任何人都绝不能去肆意毁坏它。而持“毁灭论”观点的专家则认为,以“小产权房”为主要形式的“违规建筑”的“生”与“死”是有条件的,也是符合“经济规律”的。当初让它存在可以拉动经济,而现在让它死亡则又可以“挽救”经济,因为大量房屋的拆毁可以实现房地产市场供需的“总量平衡”,既能刺激总量减少后的楼市“复苏”,更能刺激钢筋、水泥等生产原材料的二次消费,又能获得响应中央政府“守住18亿亩土地红线”号召的社会称赞,虽然“纠错成本”十分高昂,但地方政府官员同样出成绩、有政绩。
笔者认为后一种观点是典型的“折腾经济”。
对于一些“有争议”的建筑物的生死评判标准应改为“是否有利于民生”。此外,必须兼顾更为长远的节约型社会建设和可持续发展的目标,不能杀鸡取卵、急功近利。客观地说,上述两种观点都有局限性:“保留论”的观点过于绝对化,而“毁灭论”的观点更具有破坏性,是明显的官本位思想在作祟,没有把“人民满意不满意”纳入考量。因此,正确的做法应该是——一切从实际出发,注重调查研究,该留的留,该拆的拆。比如,除了占地之外,对民生危害不大或者没有危害的,可以通过占补平衡来完成土地置换,让开发商交付足以开发等规模土地的费用或者直接造出等量的土地,这在许多地方是可行的,其费用也会大大小于违规建设的房地产的价值,与拆毁相比,房地产商应该更易接受;对于这类违规建筑,政府也可以通过收购的形式用于扩大“经适房”和“廉租房”的规模,变通造福于民,完全没必要前面拆后面建。而对于危害民生利益,社会反映强烈的违法建筑,则坚决拆除。
即便拆,也不能搞“大跃进”式的“一刀切”拆毁,不能依靠拆毁性“破坏活动”来“拉动经济”,因为这有可能带来不比金融危机更可怕的“折腾经济”。作者:■全四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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