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月20日电据卫生部网站消息,在今日召开的全国药品集中采购工作会议上,卫生部党组书记高强指出,推进药品集中采购要处理好四个重大关系。
一是做好药品集中采购与基本药物制度的衔接。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是健全药品保障体制的基础。
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之后,药品集中采购仍需继续实行。
二是坚持政府主导与引入市场机制相结合。药品集中采购工作,要处理好药品生产企业、流通企业、医疗机构和广大人民群众之间的利益关系。
三是标本兼治,规范医疗机构药品采购和使用。解决药价虚高问题的治本之策是结合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改变“以药补医”的机制,完善公立医疗机构经济补偿机制,维护公立医疗机构公益性,才能调动医疗机构合理用药、因需采购的积极性,才能使医疗机构摆脱靠卖药创收的束缚,才能真正让群众吃上安全药、放心药。
四是把握好改进药品集中采购的几个重要环节。一是完善药品集中采购目录。第二是改变投标企业主体。第三是认真签订和履行购销合同。第四是规范医疗机构合理用药。第五是各有关部门要密切协作,齐抓共管,加大对集中采购执行情况的监督。对严重违反集中采购规定的,要严肃处理。
(责任编辑:单秀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