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跃房地产市场,政府再出组合“重拳”。昨日,市国土房管局召开新闻通气会,发布了《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扩大内需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意见》一共17条,从加强政府引导、加大住房保障力度、调整税费征收和入户政策、加大信贷支持力度、营造良好的产业发展环境五大方面,对房地产市场进行全面松绑和提振。
17条新政 中,除了按揭贷款本息可抵扣个人所得税政策从2008年12月1日执行外,其余政策都从本月12日开始执行,暂定的执行截止时间为2009年12月31日。在这期间,如果国家有新政策,则按新政策执行。
惠及购房者》》 契税营业税交易手续费均下调
为了刺激楼市消费,2008年11月1日国家财政部将普通住房的契税由1.5%调低至1%。而昨日我市出台的《意见》进一步降低了普通住房契税,税率由1%调整至0.5%,高档住房的交易契税则由3%调整到1.5%。
除了住房的交易税费减半外,我市还首次对商业用房和办公用房(含写字楼)的契税进行减半优惠。
在营业税减免方面,我市严格执行中央的相关政策。即:个人购买普通商品住房超过2年(含2年)转让的,免征营业税;不足2年转让的,按其转让收入减去购买原价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个人购买高档住房超过2年(含两年),按其转让收入减去购买原价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不足两年的,仍按其转让收入全额征收营业税。
房屋交易手续费也将减半收取。住房转让的时间从购买合同网上签约或在权属登记部门登记备案之日起计算。
按揭抵个税 千元个税省400元 昨日出台的《意见》,进一步明确了个人购房按揭本息可抵扣个税新政策。《意见》明确,2008年12月1日后,在我市首次(含改善型)购买住房并以按揭方式支付的,其按揭贷款的本息,可抵扣产权人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的部分。具体的操作细则由市财政局、市地税局、人民银行重庆营管部另行制定。
据了解,目前地方和中央的个税留成比例是4:6,如果市民每月缴纳1000元的个税,那么买房后就可以抵扣400元的个税。
主城放宽外来购房者入户限制
以前主城的部分区在外来购房者入户上有文凭的限制,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意见》明确市主城将放宽购房入户的限制。
《意见》指出,购房者为非主城九区户籍的人员,在主城九区一次性购房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上,且实际居住的,可凭房地产产权属证到公安部门申请办理1户(夫妻以及未成年子女)主城九区户籍。
公积金可首付两成 最高贷40万
除了减税,新政策加大了公积金的利用率。
首先,公积金房贷的首付比例由三成下调至两成,贷款最长期限在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基础上延后10年(最长不超过30年);其次,个人住房公积金单笔贷款最高限额由15万元提高到20万元,直系亲属参贷后的最高限额由原来的30万元提高到40万元;第三,在付清第一套房的贷款后,可再次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并执行第一套房贷的政策。
《意见》同时明确,将改善性住房和自住型住房,申请贷款购买第二套房可享受一套房产的贷款利率七折优惠政策。
具体为:已经贷款购买了一套住房,但是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满30平方米的改善型需求。二是,本市主城区以外的居民在主城区首次购买住房的自住型需求,即在区县有房的区县市民到主城买房,也可享受一套房的利率优惠。
新政主要惠民政策 契税
普通住房(含二手房)交易契税由1%调整至0.5
%高档住房交易契税由3%调整至1.5
%商业用房、办公用房(含写字楼)交易契税减半
个税
2008年12月1日后,在我市首次(含改善型)购买住房并以按揭方式支付的,其按揭贷款本息,可抵扣产权人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
营业税
个人购买普通商品住房超过2年(含2年)转让的,免征营业税;不足2年转让的,按其转让收入减去购买原价的差额征收营业税
个人购买高档住房超过2年(含两年),按其转让收入减去购买原价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不足两年的,仍按其转让收入全额征收营业税
公积金
首付比例由30%调整至20
%单笔贷款上限由15万元上调至20万元
直系亲属参贷后的最高限额由30万元上调至40万元
入户
在主城九区一次性购房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上,可凭房地产产权属证申请办理1户(夫妻以及未成年子女)主城九区户籍。
改善住房
已经贷款购买了一套住房,但是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满30平方米的改善型需求和本市主城区以外的居民在主城区首次购买住房的自住型需求的市民,购买第二套房享受首套住房的住房贷款政策。
17条新政 1.加强对房地产业发展的引导。
2.加强对房地产市场监测的分析。
3.保持房地产开发用地供应的稳定。
4.加快主城区危旧房改造步伐。
5.提速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
6.减免部分交易税费。
7.抵扣个人所得税。
8.放宽购房入户限制。
9.建立政府、银行与企业的沟通协调机制。
10.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作用。
11.积极支持自住型和改善型住房消费。
12.加大招商引资力度。
13.完善市场体系。
14.改进优化服务。
15.调整房地产开发税费。
16.坚持正确的舆论宣传。
17.本《意见》自印发之日起执行。第六、八、十一、十五条的执行时间,暂定截止到2009年12月31日。如国家有新政策,按新政策执行。
惠及开发商》》 受金融危机的影响,部分房地产企业出现现金流紧张,陷入困境。为此,《意见》除了出台一系列政策惠民、利民,让市民买得起房子外,还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在信贷和税费减免方面进行一系列的减免和优惠,为开发商松绑。
四招缓解开发商资金紧张
《意见》明确,将从四个方面来加大对开发商的信贷支持力度:一是对中小套型住房套数达到一定比例的项目,在企业承诺价位、接受监管的前提下,协调银行增加信贷投入。二是,定期组织银企衔接,协调商业银行对按期还贷,信誉优良的开发企业或实施优质项目开发的中小企业,满足其合理的信贷需求。三是,对于有实力有信誉的房地产企业兼并重组困难企业或项目给予金融支持。四是,对于部分有实力、前景较好,但暂时出现资金困难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可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对其贷款、续贷等开辟简易通道,以帮助其渡过难关。
六方面减免房地产开发税
除了从信贷方面缓解开发商的资金紧张外,《意见》还明确从六个方面调整房地产开发税,为开发商减负。
一是房地产开发企业项目预售实际到账收入,按照国家税收政策规定的预计利润率下限标准预征企业所得税,实行按年预征。二是,暂缓预征房地产企业的土地增值税,待项目完工后结算。三是,对相关部门审查批准的房地产企业的并购重组项目,给予2个百分点的贷款利率补贴,全额返还并购重组涉及税收的市级留成部分,并免收相关费用。四是,房地产开发企业为小区绿化而购买的林木、苗圃不计入绿化施工企业的营业收入计征营业税及附加。五是,对居住用房地下配套建设的车库和设备用房,免交土地出让金和配套费。六是,房地产企业流动资金确实有困难的,经申请批准,可提取已缴项目资本金账上余额的50%和已缴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账上余额的50%,用于支付农民工的工资。
业内观点》》 昨日我市出台的17条房产新政,不仅让准备买房的市民得到更多的实惠,也让房地产业内人士兴奋不已。不少开发商和房产中介认为,“中小户型和中低价的房产项目的销售量将看涨,市场交易将逐渐活跃起来。不过,由于供求关系,以及市场的惯性,短期之内房价的回升依然乏力。”
中小户型直接受益
中原地产副总经理何伟坚称,新政策中,对市场回暖帮助最大的就是按揭本息抵扣个税。市民买房可以抵扣个税地方留成部分,目前地方和中央的个税留成比例是4:6,如果市民每月缴纳1000元的个税,那么买房后就可以抵扣400元的个税。这项政策必然会刺激一些原本不买房的的市民提前购房,市场的刚性需求因此会大增。
“由于抵扣个税主要是针对首次购房,首次购房大多是买普通住宅,因此政策出台后,对中小户型的住房是最大利好,可以预计这类住房的销售量将增大。”何伟坚称。
房价短期难大涨
“应该说,国家该出台的政策都出来了,房地产市场的底部也形成了,房地产市场将逐渐回暖。”钢运房产董事长代育松称,市场已经出现了回暖的迹象,这几天看房的人明显增多,仅仅是20日一天就卖出了30几套房。
金科集团副总裁李战洪称:“政府通过17条政策,透露出房地产行业在国民经济中的重要地位的信息,对树立行业的信心是有帮助的。房地产由热变冷,经历了一个过程,由于市场的惯性作用,市场由冷变热也需要一个过程。17条新政策,对于房产销售和开发商消化存量住房有帮助,但短期内无法刺激房价迅速回升。” (来源:重庆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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