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起,交强险“互碰自赔”机制将在全国范围内正式实施,这意味着2000元金额以内,损失不涉及人伤的交通事故,车主将可以直接到自己投保的保险公司办理索赔。
所谓“互碰自赔”,即事故各方均有责任,各方车辆损失均在2000元以内,不涉及人伤和车外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车主可直接到自己的保险公司办理理赔手续,不必往来多家保险公司。
四川省保险行业协会副秘书长邓金华日前告诉记者,“互碰自赔”实施后,将进一步简化交强险理赔手续,缩短理赔时间。据介绍,同时满足以下六个条件,车主就可“互碰自赔”:1、两车或多车互碰;2、事故各方都有交强险;3、事故只导致各方车辆损失,没有发生人员伤亡和车外的财产损失;4、各方车损都不超过2000元;5、事故各方都有责任(同等或主次责任);6、事故各方都同意采用“互碰自赔”。据悉,实施“互碰自赔”后,车主出险,在第一时间报警、打电话给自己投保的保险公司,就能定损处理事故,不再需要等待双方的保险公司定损员都到场。
记者获悉,在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的统一部署下,从今日起,我省保险业将全面推出“互碰自赔”机制,包括人保财险、
太平洋财险、平安财险等21家财产保险公司均可为广大车主或驾驶员提供此项服务。
“家电下乡”向全国推广 从2009年2月1日起,将家电下乡从10多个省区市推广到全国。同时,把摩托车、电脑、热水器(含太阳能、燃气、电力类)和空调等产品列入家电下乡政策补贴范围,由各省(区、市)根据当地需求从中选择增加部分补贴品种。
是否减免税海关要10日内决定 由海关总署公布的《海关进出口货物减免税管理办法》自2009年2月1日起施行。《办法》对进出口货物减免税申请人以及海关的相关权利义务关系进行了明确规定。
《办法》规定,减免税申请人应当在货物申报进出口前,向主管海关申请办理进出口货物减免税审批手续,并同时提交相关材料。海关应当自受理减免税审批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减免税的决定。(成都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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