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6名央企负责人违规持股1349万
新华社北京2月8日电 (记者樊曦) 记者8日从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了解到,去年中央企业23万多名各级负责人员对持股、投资和兼职取酬情况进行了自查登记,并进行了整改。
据统计,5家集团公司的19名负责人员自查了兼职取酬问题;19家企业有56人持股不符合国资委有关规定,涉及金额1349万元;61家企业338名中层管理人员兼职取酬1302万元;96家企业6990人不规范持股得到初步清理。
中央企业针对问题查找原因并进行了整改,绝大多数负责人员及时退回兼职取酬。葛洲坝集团督促下属单位纠正632名负责人和职工个人投资建电站问题,清退入股资金2086万元;国家电网中层管理人员在多种经营企业的个人持股全部清退。
与此同时,中央企业按照国资委统一要求规范兼职行为。兵器工业集团等企业规定各级负责人员不得领取核定岗位绩效工资以外的收入。中粮集团、中铝公司等将廉洁从业作为基本指标体现在负责人员绩效考核体系中。
国资委将对电网、电信、交通等
领域央企项目进行监督检查
另据新华社电 在中央不久前宣布的4万亿元投资计划中,中央企业成为执行投资项目的一大主力。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李荣融日前表示,国资委将严查中央企业项目进展和资金使用情况,严防腐败现象发生。
在日前举行的中央企业纪检监察工作会议上,李荣融表示,当前国际金融危机仍在蔓延和加深,对中央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和冲击还在不断显现。为了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中央已经出台了一系列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政策措施。“中央企业在扩大内需保持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增长中肩负的任务很重,越是在各项生产建设任务繁重的时候,越要加强反腐倡廉工作。”
据国资委纪委书记贾福兴介绍,国资委纪委监察局将适时开展对电网、电信、交通、装备、建筑、冶金、建材等领域中央企业承担重大项目进展以及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
据了解,国资委将特别针对投资决策、工程招投标、物资采购、建设管理、转包分包、设计变更、验工计价、资金拨付等关键环节加强督查,以促进企业完善责任体系,防范违规违纪,确保项目优质、资金安全。
此外,国资委还将检查企业工程项目规划和立项是否符合中央企业规定的投资方向,以及是否符合企业的主业和发展战略,以防止低水平重复建设和盲目发展高耗能、高污染、产能过剩的项目,不能搞“形象工程”,防止盲目扩张。
国资委同时要求,中央企业要重点开展企业并购、境外投资等项目后评价工作,落实重大资产损失责任追究,对超出主业经营范围和“三重一大”(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的使用)等重要问题要向出资人履行必要的报备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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