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李雁争
    央企对高风险投资业务既不能盲目参与、投机炒作,又不能敬而远之、退避三舍。这是国资委主任李荣融24日在深圳举行的“企业高风险投资业务监管国际研讨会”上表示的。
    李荣融说,中央企业应审慎运用金融衍生工具,对于央企投资包括股指期权在内的金融衍生品,应理性面对,而非“因噎废食”。
    这是在资源价格和汇率弹性越来越大的背景下,国资委对金融品衍生交易首次做出的正面回应。
    审慎使用衍生工具
    2004年,中国航油(新加坡)股份有限公司因违规越权从事投机性石油期权交易,造成5.5亿美元亏损。
    对此,李荣融认为,“我们应当审慎运用金融衍生工具来规避和对冲风险。”
    随着我国企业规模不断扩大和走向国际化经营,越来越多的金融机构和大型企业开始利用金融资本市场提供的多种金融衍生工具开展经营活动。
    使用衍生工具并不是只有坏消息。不久前,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宣布,今年1-8月燃油衍生工具收益约3.3亿元人民币,相对于同期的现货价格,每桶减少成本支出 5.9美元,保值收益成果显著。
    李荣融表示,“对于一个国际化的企业来说,不会利用金融衍生工具来规避和对冲风险,就无法在激烈的国际竞争中获得更好的发展。”但同时,他也强调,央企应当根据主营业务、资金实力等情况,慎重选择投资品种,严禁投机行为。
    央企须完善内部风险管理
    李荣融分析指出,近年来央企从事高风险投资业务发生的重大经济损失案例,违规越权、风险控制不力、内控机制不健全是造成巨额亏损的主要原因。
    他要求,中央企业要强化对高风险投资业务的管理,实现规范化、专业化运作,建立与所从事的高风险投资业务性质、品种、规模和复杂程度相适应的风险管理制度、内部控制制度和业务处理系统,优化操作流程,完善决策与授权机制,明确岗位责任,强化审计和监督检查,规范信息披露。
    记者了解到,目前,不少央企已经开始了风险管理工作,如中国五矿集团公司已将今年的工作重点定为企业全面风险管理,中国中化集团公司已成立风险管理部,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以成本控制、资产风险、全球海上能源保险市场等几个板块组合控制风险。
    监管办法将陆续出台
    李荣融说,下一步,国资委将采取5项措施对央企投资金融衍生品加强监管。
    这5项措施分别是:出台指导意见,对企业从事委托理财、期货期权等高风险投资业务进行规范与监管;建立国有企业高风险投资业务监管工作体系;督促企业完善高风险投资业务内部控制制度,规范企业高风险投资行为和操作程序;加强审计监督;建立重大资产损失责任追究制度。
    记者了解到,配套文件将规定,对于衍生品交易,要明确以对冲企业风险为目的,除非董事会认定有非常有效的措施加以控制,企业不得进行纯粹以获利为目的的衍生产品交易。
    央企数量减至161户
    国资委昨天宣布,将对中国华源集团有限公司等8户企业实施重组,重组完成后,国资委直接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中央企业数量将由目前的165户调整为161户。
    这8户企业的重组计划包括将中国化工建设总公司并入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中国投资担保有限公司(原中国经济技术投资担保有限公司)并入国家开发投资公司成为其全资子公司;国资委持有中国华源集团有限公司9.136%股权将无偿划转给中国华润总公司;中国工艺品进出口总公司和中国工艺美术(集团)公司联合重组成立一家新的集团公司,新公司名称为“中国工艺(集团)公司”。( 李雁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