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第一笔用于保障房建设的280亿元中央财政投资已经下拨,一位接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人士对本报记者证实了这个消息。据了解,该笔资金是继去年四季度紧急下发的100亿元用于“加快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之后,中央财政支出的又一笔用于保障房建设的大额投入。
“这笔资金属于新一轮中央财政投资范畴,目前已经通过国家发改委的审批,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协助分配。”上述人士表示:“这标志着未来三年9000亿保障房投资已经迈出实质性的第一步,未来加大保障房建设力度的方向不会改变。”
“一些地方政府申请资金的积极性非常高,这主要是各地对保障性住房建设的要求不一样,上报过保障性住房建设计划的城市都很踊跃。”一位消息人士说。
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统计,目前全国人均建筑面积10平方米以下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约1000万户,未来保障房仍然具有很大的需求空间。
事实上,自去年10月国务院提出加快保障房建设之后,江西、陕西、内蒙古、广西、河南、安徽等省区纷纷上报了扩大保障范围的计划。而去年四季度的100亿元投资主要是用于满足“中西部欠发达地区新增的廉租房投资资金”,而此次资金的覆盖面将有所扩大。
另一方面,此次的280亿元资金仍属于中央财政投入。按照规定,地方政府要在此基础上配套投入。如果按照中央支出与地方支出1∶3的比例计算,从去年四季度至今,全国用于保障房建设的资金投入约为1500亿元。
“这是从来没有过的大手笔。”一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专家表示,三年9000亿元保障性住房的建设计划已基本成型,并在加紧落实之中。然而,在全国房地产市场普遍低迷的当下,地方财政亦捉襟见肘,这无疑给未来保障房的建设带来巨大压力。
而据消息人士透露,对于保障房的资金来源,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正力图摆脱对中央和地方财政的单纯依赖,试图启动包括公积金、机构资金和社会闲散资金等多方面的资金渠道给予补充。
在1月9日召开的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会议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长姜伟新明确提出,2008年全国住房公积金缴纳规模达到了2.02万亿元,闲置公积金支持经济适用房等保障房建设的试点工作也将启动,6000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公积金将助阵保障性住房建设,以缓解此方面资金压力。
但是,由于按照有关规章制度,公积金被禁止用于住房建设。因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目前正在考虑修改公积金相关管理条例,或者向上级政府机构申请在合法条件下的特殊处理。
“各地公积金管理水平参差不齐,保障需求也不尽相同,如何保证6000亿元公积金的资金安全和盈利性,是政府应首要解决的问题。”一位业界专家表示,公积金用于保障房建设,应首先解决资金安全和监管的问题。
据了解,在有关管理机构的协调下,其他商业银行也加大了对保障性住房的投入力度。日前,中德住房储蓄银行与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管局签订了支持天津市保障性住房建设合作协议,其协议承诺在未来3年内,意向性向天津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提供总额为200亿元的金融支持。
此外,
中国银行、农业银行、
建设银行和
交通银行与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总额350亿元的保障性住房信贷合作协议。仅这两单共计550亿元的贷款,即占年度3000亿元保障房投资计划的18%。(来源:中国房地产报)
(责任编辑:黄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