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财政厅厅长李岷:
地方债是财政体制改革积极信号
熊剑锋
2009年中央代发2000亿元地方债额度已经分配完毕,只待地方人大常委会通过之后便可以开闸发行,更为重要的是,此次地方债不仅仅是一个临时措施,更可能是财政体制更大的改革的开端。
贵州省财政厅厅长李岷3月6日在接受《第一财经日报》专访时表示,此次中央代发地方债不仅仅是为地方提供资金配套的一个临时性措施,更多的是一个地方政府财力、事权匹配改革积极的信号。
“这次地方债更大的意义在于启动了财力和事权相匹配改革。”李岷对本报记者表示。
此次中央代发的2000亿元地方债伴随四万亿元经济刺激计划而生,被认为主要是解决地方资金配套能力不足的问题。但是此次的地方债采取的一些制度设计,却为今后的放开地方举债权留下伏笔。
据了解,此次地方债的额度分配完毕之后,虽然财政部和发改委规定了必须要使用在重点项目配套和民生项目方面,决定资金投向这些领域中的哪些具体项目的权力却在地方。
“过去都是资金跟着项目走,发改委决定资金用在哪些项目上,而这次我的判断是决策权会下放给地方,虽然这次地方债的钱不多,但是符合改革大的方向。”李岷表示。
对于下一步改革的方向,李岷认为,改革不太可能会完全放开地方政府的举债权,而有可能在一些特定的领域,比如民生和公共服务领域放开地方政府的举债权。
在1994年分税制改革之后,欠发达地区普遍感到财力严重不足,中西部基层存在财政困难,在中央未赋予地方政府举债权的情况下,地方变相借了大量债务。
对此学者们建议,与其让地方变相举债并承担无法监督的风险,不如放开地方的举债权,同时对风险加以严格的监管。
李岷表示,以这次地方债为例,监督方面采取了审计和监察双管齐下的措施,这样可以杜绝建很多楼堂馆所、与基础设施民生无关的项目。
李岷认为,首先要划分好政府和市场的边界,然后划分好各级政府的职责,地方债在这些范围内发行就没有问题了。“比如原来没有纳入义务教育体系的职业教育,现在也形成了共识,属于义务教育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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