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股 IPO】证监会称IPO重启势在必行 先治业绩价格双忽悠
尚福林:IPO重启和发行制度改革并进 拟取消红利税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国际金融公司董事长李剑阁日前在接受本报专访时表示,他向全国政协提交的《新股发行制度改革的建议》中,提出定价机制进一步市场化、新股发行供给机制进一步市场化和新股发行环节进一步市场化三方面考虑。
同时,他建议取消监管部门对发行定价的窗口指导,由市场自主调节发行节奏。
⊙本报两会报道组
市场不缺资金缺的是信心 《上海证券报》:在您的提案提交前后,证监会主要领导多次就发行制度改革发表观点,提出更市场化、更公平、更有利于减少炒作的改革方向,对此您有何看法?
李剑阁:我完全赞同证监会领导提出的改革方向。会议开始时,我提交了自己的提案,很高兴地看到证监会领导在很短时间内对发行制度改革问题作出了回应。现在看来,发行制度改革很有希望了。
《上海证券报》:从证监会的表态来看,发行制度改革与恢复IPO是存在密切关系的。但不少人认为,重启IPO对市场而言是个利空。
李剑阁:不要把IPO看得那么可怕,市场恢复融资功能是有积极意义的。我想多数人都能够认同这一点:我们的市场不缺资金,缺的是信心。从这个角度来说,把发行制度改得更好、更完善,恢复IPO,有利于提高市场参与各方的信心。我认为,发行和监管是提高信心的两个重要角度,除了发行外,对上市公司、证券公司等市场各类参与主体的监管也非常重要,都有利于提高投资者的信心,把钱放到市场里来。
建议三方面推进发行市场化 《上海证券报》:您的提案从三个更加市场化的角度阐述了对发行体制改革的建议,能具体介绍一下吗?
李剑阁:发行制度是资本市场制度建设的重要一环,肯定会经历一个长期、艰难、初步完善的过程。
我的提案主要内容包括:首先,定价机制要进一步市场化,这是新股发行制度的核心。在这方面,建议取消对定价的窗口指导,包括市盈率上限等硬性限制,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投资者反馈和市场情况自主定价,并允许其通过差异配售股票等方式约束投资者的报价行为。其次,新股发行供给机制要更加市场化。建议放开对发行节奏的调控,由市场自主调节,允许企业自主选择和调整发行窗口。同时,可考虑在新股发行中引入存量发行,缩短发行前股东的禁售期,以稳定投资者预期。在存量发行的适用股份范围、发行比例限制和信披要求等方面,建议在现行制度框架内,参考国际市场成功经验进行安排。最后,新股发行环节要进一步市场化,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应享有更多自主权,比如可以自主选择发行方式,根据发行规模等选择询价发行或定价发行;允许在发行中引入战略配售等安排;允许根据申购情况灵活调整价格区间;改革网下发行申购缴款和配售机制,通过差异化配售约束机构报价;改革网上发行机制,采用“分级配售”等做法提高中小投资者中签率;进一步完善“绿鞋”制度,发挥其后市稳定作用。
《上海证券报》:从去年的情况来说,如果没有窗口指导,一些企业的发行定价可能会更加离谱。
李剑阁:即便去年市场上出现了一些企业发行定价过高的情况,也不能证明窗口指导是必要的。同时,窗口指导的存在让监管机构也陷入了两难境地,有必要取消。当然,一些企业发行市盈率高得离谱的情况,也确实暴露出机构等投资者不成熟的一面,不过可以相信,取消窗口指导后,市场慢慢就会找到自己的定价方式。
《上海证券报》:如果IPO重启,作为优秀投行的代表,中金公司会发挥什么作用?
李剑阁:今后在发行过程中特别是询价过程中,我们会积极协调市场各方参与者。同时,我们要继续提高投行从业人员的素质,以期提高对公司估值的水平,提高估值的准确性。
《上海证券报》:大项目毕竟越来越少,中金是否也在面临转型,听说你们对一些小项目表现出了以前没有过的兴趣。
李剑阁:在中金公司眼里,没有大项目或者小项目的分别,我们做的都是优秀的项目。
(责任编辑:李瑞)